三个年轻人走在一起,有共同语言,面对大叔大妈们的调笑也方便共同应对,或者将别人推出来挡刀。
陆小曼喝了口水,前面有个大妈唱起了歌,这个大妈声音很好听,也爱唱歌,陆小曼很喜欢她。
落凤村所在的位置看似不高,但路比想象中的难走。
山路弯弯绕绕,又爬坡上坎,小路有些地方已经塌陷,需要绕过或冲刺跳过去,而更多的地方已经被长势旺盛的野草和小树覆盖。
虽说前面已经有一些摄影爱好者走过一遍了,趟出了一条路,但还是很难走。
大家需要时刻避免被树枝挂到衣服背包,或者被野草的锋利边缘、尖刺伤到皮肤。
直到一行人中途喝水休息,说说笑笑间,突然发现少了个人。
“怎么才19个人?少了一个!”领头的大叔说道。
“把谁丢了?”一位富态的大妈问道。
“陆小曼?陆小曼哪去了?小王,你怎么看着陆小曼的?”
“她可能在后面拍照吧……”
“我去看看。”
一行人议论纷纷,几个大叔擦着汗站起来,准备回去寻找。
刚一转身,便见一道人影从下方被草树遮蔽的蜿蜒小路中走了出来,她戴着草帽,有张白净脸蛋,两手反扣背包肩带,步伐迈得很小但很稳当,平静的朝他们走来。
青年男子小王高声问道,“陆小曼,你怎么掉队了?”
陆小曼抬头看了一眼,没有出声,因为隔的太远了,小声说听不见,大声说又没力气,她打算走近了再说对不起。
然而没等她走近,一群把她当侄女宠的中年大叔和大妈们便出声了,“肯定是背的东西太重了,还有那么大个水杯,爬山的时候不该背这么重的东西呢!”
“那个水杯比我的都大。”
“小王,你还不去帮你小曼妹妹分担一下,真是的……”
“难怪小王你找不到女朋友,一点都不温柔。”
山路陡峭难走,这些大叔大妈既不愿意把陆小曼累着,也不想自己背,便祸害年轻人。
小王也老实,一边嘀咕着,“找不到女朋友是我不想找,你们是不知道,追我的女生可不少。”
来到陆小曼面前,小王笑着说道,“陆小曼,把你的包拿给我,我帮你背吧!看着也不重。”
“小王哥,谢谢你。”
“不客气。”小王接过包,说道,“哟呵,比我想象中沉啊,你背了些什么?”
“无人机,遥控器,一块备用电池,3个镜头,水杯,一颗苹果和一块压缩饼干,几块巧克力,一包开心果……”陆小曼卸下包后觉得好轻松。
“没必要带这么多零食吧?”
“嗯……”陆小曼点头表示赞同,下次不带这么多零食了。
一行人稍作休息,聊了会儿天,见天色阴沉下来,山里忽然起了雾,他们赶忙出发。
阴天光照没那么好,但出好片也不是非要光照不可。
拍这种山村风景,有时候烟雨天、阴雾天反倒更好。
淌水的屋檐、被洗得干干净净的藤蔓叶片和带着水珠的喇叭花,或是飘荡在瓦顶上方的团雾,都能唤起人们对农村生活的回忆与向往。
有人帮忙背包,陆小曼没再掉队,当然主要原因是大家将她调到了队伍前面,按她的速度来走,出来便是玩,走快走慢,区别不大的。
一行人渐渐看到落凤村了,陆小曼眯起眼睛眺望,觉得和自己想象中差不多,被人类遗弃的聚居地,被自然吞噬的文明。
组织活动的中年大叔笑呵呵的对大家说道,“那些拍恐怖片的,大概就是找的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
背着包的小王在气喘吁吁中定眼一看,还真的像。
“别说这些,很吓人的。”年轻的女孩小赵说道。
“小赵你还怕这个呀?你瞧人家陆小曼都不怕呢!”
“陆小曼胆子大,我可比不了。”小赵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