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抓获时,赵志红正在工作地的幼儿园园长女儿张丽谈恋爱,并且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同时又与乌兰察布分园19岁的幼教“坠入情网”。
还和两名学生家长长期同居。
赵志红。
1972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
家中一共有三个孩子,赵志红排名家中老二。
由于家境贫困,赵志红没有读过什么书。
刚刚上完小学便步入去往外地的打工生涯。
全靠在工地卖苦力维生。
之后还做一些木工活。
曾犯过2起盗窃罪,有过前科。
1995年。
赵志红在家人的介绍下和同村一女子结婚,婚后还有了一个女儿。
后偶然得知自己妻子不是处女。
赵志红在熟人面前是一个无勇气和胆量的人。
他既不敢在妻子面前发威,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这太丢脸了。
由于赵志红从小性格不稳定、易激动。
自卑又有扞卫自尊的极端个性。
使他在面对妻子不是处女这件事上感觉自己收到了耻辱,心态极度扭曲。
刚结婚体验了性生活。
这种性生活既让他体验一种新的感受。
令其欲罢不能,然而又不能达到心理上的满足与平静。
因为妻子不是处女,自己没有机会体验处女。
这种内心的欲望与压抑的外表使他内心更加冲突。
因此,二月份结婚的他在四月的一个下午,就制造了“4.9毛纺厂女尸案”。
赵志红说:“这是我生平中接触的第二个女人。感觉与妻子是不一样!”
赵志红由此开始了疯狂地追求。
即体验妻子之外女性的性感觉。
为了这种感觉他开始嫖娼。
因为种种原因二人离婚了。
从此后赵志红将打工的钱一半寄给前妻和女儿当生活费。
剩下一半全都用于嫖娼。
逐渐发展为企图通过打击报复女性来获取面子,弥补妻子不是处女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