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彻的住处果然不远,寻常巷陌,明蓁的马车宽,连巷子都进不去。两人走着到了巷尾,开门的是个五十来岁的妇人,见沈彻受了伤,慌得要去寻大夫。沈彻倒是安慰她,“周婶,不用担心,一点皮外伤,把我的药箱拿过来就行。哦,还有,这位是明小姐,给小姐倒杯茶。”
那叫周婶的,虽穿着朴素,可也十分干净利落。像是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人,慌乱了片刻后就沉住了气,向明蓁问了礼便去做事了。
明蓁打量了下四周,普普通通的一座小院,有几棵树。冬日里叶子全落光了,看不出是什么。院中间架了天蓬,上头还有干枯的葡萄藤。她随着沈彻进了北屋,沈彻的衣服脱了一半才想起她也在房里,便停了手,“在下要脱衣服了,小姐请恕冒犯。”
明蓁其实在打量房内的陈设,根本没往他那里看。闻言才瞥了他一眼,半敞的中衣隐现薄而强韧的腰。她不是头一次见男子的身体,可这回没来由得两颊开始升温——真是见了鬼了。她转开头,走远了些,“沈大人不必拿我当女人。”
她听见他极轻的一个笑,接着是脱衣服的声音,还捕捉到极其微弱的一声抽气声。周婶这会儿进来,放下了药箱和热茶,又带着担忧退了出去。
整个房间也同沈彻的值房一样,干净利落,没什么虚头巴脑的陈设。“你这院子倒是不错。”
“承蒙夸奖。这是租住的族亲的院子,位置还不错,到哪里都不远。”
沈彻坐下清理伤口,明蓁面前的陈设看完了,不好转身。听见沈彻的声音,“书案上有些书,小姐可以随意取阅。”
明蓁并不爱看书,但现在不看书就得看他,那还不如看书。她走到书案旁,案角堆了一摞书,一半是洋文。最上面那一本的封面花花绿绿的,很是特别。她随意拿起翻了翻,里头的插画也很吸引人,不禁多看了一会儿。却忽然听见沈彻说:“那是《唐吉坷德》的英译本,小姐要是喜欢,可以拿去看。”
明蓁丢下书,“我不会洋文,就认得几个汉字。”
“哦,抱歉。我以为少铭兄会教你。他在我们那届的学生里,是英文最好的。我们有不会的地方,都喜欢去请教他。”
曾少铭的英文自然是极好的,法文也流利。曾家是出过驻欧领事的,所以一众子弟都上西式学堂。明蓁忽然又想起芳菲来了。在她一愣神的工夫,又听见沈彻笑道:“不过后来我们不分伯仲。”
明蓁嗤笑,“沈大人倒是不谦虚。”
“世人都当谦逊做美德,但某这里觉得,有时候谦虚不过掩盖虚伪、退让。只有强者才有资格谦逊,而常人,谦逊只会让你失了机会。”
这一番话让明蓁转过了身。沈彻的身形呈现在她眼前,和她在风月场见过的粗鄙、肥硕的男人不一样,和纤瘦的孟小棠也不一样,这是一具没有丝毫赘肉,紧实而健美的躯体,每一块肌肉都恰到好处。
沈彻的伤口已经上好了金疮药,胳膊上缠了几圈纱布,但到最后收尾的地方犯了难。明蓁收回目光,到盆里净了手,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纱布给他绑好。“既然受伤了,沈大人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吧。我先回了。”
沈彻抬眸,“我是小姐的保镖,自然要护卫小姐的安全。一点小伤不足挂齿。”然后他站起了身,现在仰视变成了俯视。
明蓁仿佛才发现,他的身量这样高。
两人靠得很近,明蓁头一回从一个男子身上感到一种无形的压迫感,陌生且无头无绪的一丝心乱。她退开两步转身往院子里走,“随你便吧。”
小梅按着明蓁的吩咐,领着丫头给沈彻换了厚被褥,还添了两个火盆。“我们小姐说了,大人为了保护她受了伤,叫我们好生伺候。”然后还自作主张捧上一碗十全大补汤。
沈彻误会了“好生伺候”的含义,表情冷淡地将人请了出去。小梅放下东西带着丫头们悻悻离去,想着这人真是给脸不要脸,又觉得明蓁多此一举。 待人去后,沈彻端起汤闻了闻,将汤倒在了窗外。
小梅一张热脸贴了冷屁股,老大个不高兴。她的不高兴存不住,无论如何都要表达出来。明蓁心不在焉地听着小梅的抱怨。刚才到了家才注意到手腕火辣辣的疼,原来是刚才沈彻那一手刀给打肿了。她自己给自己涂了消肿散瘀的药水,一边揉一边在回想刚才发生的事情。
“五爷,我瞧着那姓沈的假正经得很。”小梅最后下了定论。
明蓁回过神,“还好意思说人家假正经?别不是你们又盯着人家看,搞得像没见过男人似的。”
小梅哼了一声,“他有什么好看的?”想了想,其实那人长得也算得俊朗。又撇了撇嘴,“确实长得还行。但咱们也不是眼皮子浅没见过世面的。别的不说,就说五爷您,那穿上男装,不就是个顶顶漂亮的美男子?”
明蓁呵呵干笑了两声,“小梅姑娘溜须拍马的功夫真是一日千里。”
小梅一边摆夜宵一边嘻嘻笑,“我这不是溜须拍马,是实话实说。再者说了,要说漂亮男人,那能比得上孟老板吗?”
明蓁手下一顿,“上次叫你去打听孟家人的下落,打听到了没有?”
小梅点点头,“嗨,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人。孟夫人坚信孟老板没死,一定要等在洛州。可惜没了入项,没钱付房租,很快就被赶走了。孟夫人开始还日日去老房子那里等着,怕孟老板回来了找不到她。后来她总去,惹恼了那新房主,叫人驱赶。拖人的时候,孟夫人受了点伤,接着大病一场,一直卧床到现在。还好有个豆芽菜似的小丫头跟着伺候她,和她相依为命,否则真是要没命了。”
“没叫她们知道你的身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