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留莲衣低头看向那沾染血点的擦脸巾,回想起那晚在世子寝殿,他的手也在巾子上留下过一模一样的血点……
他说丑娃娃不是买来的,难不成是他动手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娃娃的丑就说得通了。
可他做这个给她干嘛呀……
莲衣脸孔微红,总算有点反应过来了。
在世子所的时候,他大概是想过要抬举她的,所以才将她从放良名录里除名,后来又良心发现,亦或是觉得她这样的黄毛丫头到底没什么意思,就大手一挥放她回家了。
想来要不是为了躲避皇帝旨意,他也不会再跑到扬州来和她有更多交集。
她当初在世子所,还真像是一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骨啊。
哎,果然有的事不能开诚布公,这么一想真是挺尴尬的,她还是装不知道吧,横竖事情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怀揣着这份迟来的尴尬,日子一晃又过去几天,莲衣的馄饨摊有了名气,还有人专程来吃。
这天沈末从学堂回到家,又带来个好消息,兴冲冲告诉大家,“城南有一间铺子招租,那原就是一间食铺,我去看过了,单层带个后院和后厨,小是小了点,至多只能摆六张桌。”
莲衣随即问:“城南热闹,那的铺位可贵了吧?”
沈末比个手势,“月租七十两。”
那样的旺铺,七十两的单层,倒也说得过去,租店就是要比赁房贵一些,同样的地要是建了住房,或许只能租四五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