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一个从没吃过苦的千金大小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真的能在穷苦乡下活下去吗?先不说恶劣的环境,就说每天下地干活赚工分都能要了她半条命。
望着布满蜘蛛网的发黄天花板,周芸晚只想大哭一场,但是哭归哭,后路却是要好好想一想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原主父母的抚恤金从大伯手里拿回来。
那可是好大一笔钱!不能白白便宜了他们那恶心的一大家子。
然后便是要找好退路,最好是能离这个村子远远的,再也不回来了就更好了。
可是这个年代走哪儿都要介绍信,要是没有介绍信跑到城里去那就是盲流,被发现后,要么被遣送回原籍,要么被送去参与劳动改造。
无论是哪种结果,都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想要进城,最简单的两种途径,一是工作,二是婚姻。
前者一个萝卜一个坑,招工的情况少之又少,她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学生就别想了,没背景没能力,估计第一轮就会被刷下去,而且现在的工作岗位都是铁饭碗,可以传给亲朋好友的!没个难处谁愿意让出去?
她要是把抚恤金要回来了,倒是可以考虑去县城花大价钱买一个工位。
后者看似简单,实则对于她来说可以用难如登天来形容,原因无他,她是个颜控,前世就是因为对外貌条件要求太高,所以至死都还是个万年单身狗。
如果是刚才那个男人,倒可以考虑一下……
想到这儿,周芸晚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正要唾骂自己不是个东西,居然打起了救命恩人的主意时,不远处就传来了正主的声音,“吃完了?”
闻言,周芸晚心虚的手一抖,手中的勺子啪嗒一下掉在了地上,她正要弯腰去捡,那人却抢先一步,她的手来不及收回,正巧覆在了他的指尖上。
他的手骨节分明,瘦削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白皙手背下隐约可见淡淡的青筋,掌心宽大,灵活快速地拿起勺子,不着痕迹地避开了她的手。
“小心点儿。”沈宴礼把勺子放在了桌面上,转而拿出杯子用热水烫过一遍后,又重新倒了一杯水,才停下手中的动作,整个流程下来,可以说是行云流水,每一个细节都称得上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