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他刚才与我接触,擦身而过的瞬间,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裤兜口袋里的手机和钱,不见了。
他的手法很厉害,换做任何一位普通人,在这种拥挤的环境下都无法察觉到自己丢失东西。
可我不一样,我敏锐的感知力,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瞬间,我感觉到手机和钱在口袋里的坠感消失。
手掌迅速摸向裤兜,果不其然,我放在裤兜里的手机和钱都不见了。
最令我愤怒的是,他的盗窃手法极其令人不耻,他居然在我刚买的金利来西服裤上划了一个洞,通过那个洞,将钱偷走。
从小偷偷走我的钱,到被我发现前后不过一两秒,他还没有走出几步远。
我没有喊叫,也没有过激的追赶,假装不知情的朝着小偷跟踪而去。
九十年代,那是小偷横行的年代。
火车站,商场,客运站,哪里人多,他们就朝哪里下手。
如果被失主发现追赶,有些有组织的小偷,就会立即出现同伴掩护,帮助其逃跑。
所以,我没有急于追赶,更不会去喊别人帮忙抓小偷。
正义感的人,肯定有。
但是我的喊叫,第一时间内也是给小偷提醒,让小偷加速跑路,而在我喊抓小偷时,普通人的第一反应是懵圈状态,然后检查自己的贵重物品是否丢失后,才会去见义勇为。
通常这个时候,小偷早就一溜烟的功夫,跑没影了。
目视小偷走进一个胡同后,我悄悄的跟了进去。
估计是他从没有遇到过像我这种发现被偷钱,还不急不缓玩起反跟踪的失主。
他以为自己得手后没被人发现,等我跟过去时,他既然就蹲在胡同里,面朝墙,用墙作为遮掩物,大摇大摆的数起了钱。
“卧槽,这个屁孩挺有钱,手机现金值两万,发笔横财下酒馆呐....额...这个屁孩挺有钱。”
小偷一边数钱,一边兴奋的喃喃自语,还特别有趣的作了一首打油诗,只不过到最后一句时,卡了壳,又叹息的重复了第一句。
专注于做打油诗,让他完全没有察觉到已经悄无声息摸到他身后的我。
“偷了这么多钱,晚上准备去吃点什么大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