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微电子设备制造公司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点上对外公布自己在光刻机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其实是因为尼炕方面透露的消息。
在1979年,当时任GWY副总理的邓公访问米国时,与当时的米国总统卡特一同签订了《华米科技合作协定》。
这是华夏和米国建交之后两国签署的首批政府间协定之一,双方据此成立了华米科技合作联委会机制,协议每5年重新签订一次。
客观的说,在华米关系处于蜜月期期间,依据这个协定,华夏方面从米国获取了不少的科技方面的协助,而米国方面也借此能够一窥华夏当前的科技发展水平,以便为自己的对外政策确定获得重要的信息支撑。
尽管双方科技界之间相互沟通在此基础上越来越频繁,但是米国人自然很清楚哪些技术是可以提供给华夏,而有一些技术,即便是华夏想用大价钱购买,也是不能“出口”的。
按照《瓦森纳协议》,包括米国、樱花,欧洲以及毛熊国等42个缔约国,禁止向缔约国之外的国家输送军事技术,以及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四大民用领域的核心技术。
从《瓦森纳协议》的管控清单来看,其在民用领域主要囊括了先进材料、材料处理、电子器件、计算机、电信与信息安全、传感与激光、导航与航空电子仪器、船舶与海事设备、推进系统等9大类,每一项有按照设备、测试设备、材料、软件、技术分成5个层次,并且管控清单不断刷新。
而芯片技术的重要性又在整个《瓦森纳协议》中首屈一指。
由于这个协议的存在,华夏企业想要从国外获得芯片方面的任何物料,哪怕是落后几代的设备和原材料,都是困难重重。
当然,这个协议造就的瓦森纳体系只是一个基于成员国定时沟通的非约束性组织,由于机制的非正式性,导致组织内的讨论和行动总是滞后于产业的发展的。
而在贸易利益的驱动下,各国的企业以及产业组织的利益诉求点自然无法达成完全统一,这也让“曲线贸易”成为了可能。
比较着名的例子就是华芯国际在采买半导体制造设备时,就同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进行过合作,通过他们来间接引进阿斯麦相对较落后的材料和设备。
之前尼炕就是利用了体系中的漏洞,加上米国公开表示的是天工科技“不得使用跟米国有任何关系的技术和设备以及材料”。
尼炕拼命的向天工科技方面转让出售各种“樱花自研”的设备和材料,就是因为尼炕有这个自信,他们在研发光刻机以及所需上下游材料方面,并没有任何米国公司的成果。
然而,樱花国的米国爸爸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他们也并不听尼炕方面的解释,依然简单粗暴的直接给了一个通告,要求所有樱花企业,立刻停止与天工方面在上述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