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也算老子对前面一定程度的总结。说的是“常德”,即综上所述,作为统治者,平常应该注意的基本的东西。但也说得很集中,基本上就是“抱朴守一”的思想。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几。”意思说的就是;晓得为了竞争天下,成为其领袖(知其雄),就要懂得柔忍退让以获得天下支持(守其雌),让自己成为天下的归依。
“为天下溪”。溪者,水的归纳之所。也可想为溪谷,按老子前面所说的道之所处,犹水之所处之地一般,即可当作天地之母看!
雌性诞生大家,又隐忍容纳大家。如果将自己当作天下之母了,那就有道了,就具备平常该有的德行了。具备常德一直不偏离,就可以如婴儿般纯真了。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无极。”如互文般对应前句,还是要怀柔以定天下之意。
老子所谓之“白”与“黑”,无从考究了。通常而言,“白”也指“白天”,属“阳”;“黑”指“夜晚”,属“阴”。照此,“知其白,守其黑”即“知其阳,守其阴”之意。但“白”又有“明明白白”之意,“黑”又可叫“不明不白”隐晦之意。
所以,综合前后文义,此句的意思更大可能性是:晓得什么叫执法严明,也要怀着怜悯之心,以宽大为怀,制定天下共守之规矩,那你的常德就不会用错了(常德不忒)。拿个说法就是“法不外人情!”
以世情立法,又以法断事情,就需依人情世故而灵活变通使用法理。便应该循序渐进,依人情变更(社会发展状况而形成的自然合理的情形)而修改法律。
“为天下式”的说法应该熟了。
前面章节说的圣人以自身准则作社会标准,这儿落实在制度规定上了。
中国春秋时或还从未有法律一说,但已逐渐形成了一定程度上以封建统治领主对冶区内的要求为准的不成文行为规范要求。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天下式”。
老子此处提出柔和立法依世情变法的概念,也的确超前得不得了!就现在国家也经常在依社会变化而修订法律的嘛。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这话说的是足够谦虚,别把荣光都揽在自己头上,而要尽可能地检讨自己的不足。
不居功反而要善于承担责任,要能为天下作个容纳一切的表率。如此,你平常的德行才足以令天下信服(常德乃足)。这样,你就可以回归于朴实了。
这点算老子对君主最高级的劝告了。大度大量,不居功而善于承担责任,归于朴实心态只为做好事而利天下发展,足可达圣人之心志!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是说秉着朴实而为的心去做方方面面的事,圣人如此而为,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大家的领袖(官长)。圣人之治如何形成的,这一整套(大制)是浑然一体,不可割裂开来理解的。
即老子强调要实现圣人之治,君王自身必须加强修养,必须戒骄戒躁、善于容忍而甘愿付出(不居功而又勇于承担责任),才可能让天下信服从而为大家所推崇、承认!这一个整体的社会治理,必须统治者融入其间,甘愿做表率与幕后英雄才行!”
对这部份,清风倒是没啥感受。他只叹了句:“果然老子所说的只是治国之道,而非修炼之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