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吧,不是我杀的!”劳瑟贵闻言立刻鬼叫道,被押着他的迷彩裤一脚踹在膝窝上,跪倒在地。
丁峰没有搭理他,上前扯下了老贾挂在胸前的狗牌,后退一步,从腰间抽出手枪,顶住老贾的前额。
“老贾,一路走好。”
说完,他扣动扳机,一声枪响,老贾的后脑崩出一大片血花。
“女生宿舍就在你们后面一条街对面。”对讲机响起,丁峰收枪,转身走去。劳瑟贵再次被拎着后领提起来,跟上了队伍。
“丁头儿,看这。”
来到女生宿舍门前,打头的迷彩裤照向地上的一滩烂肉说道,虽然碎骨和血浆撕破、染黑了那具尸体身上的衣物,但那条迷彩裤的图案还是清晰可辨。
丁峰上前,拨开那滩尸体胸口部位的骨肉,提出一条闪着寒光的狗牌。
“这是老易。”丁峰说着,把狗牌塞进裤兜。
先前检查老贾的迷彩裤上前,对着尸体摆弄了一番,无奈地摇摇头,“被践踏得太严重,看不出来死法了。”
丁峰点点头,几名迷彩裤又陆续照过地上的几具丧尸和人的遗体,很快,他们发现了便利店门口的绿化带中漏出来的两条腿。
老宾的尸体损毁程度是最小的,眼眶处的致命伤十分明显。
“老宾是被人用钢管一类的武器杀死的,凶手回收了武器,他的眼球因此被拔掉了。”
丁峰点头,也收走了他的狗牌。
接着,他来到劳瑟贵身前,押送人自觉地再次将其踹倒,丁峰拔出手枪,抵住他的后脑。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的人失联的时候,你在教学楼。这三个人里,只有一人或许死于你召唤的尸潮,疑罪从无,你暂时不会有事。”
劳瑟贵感到抵在头上的手枪被收了回去,松了一大口气。
然而,就在这时,对讲机又响了起来。
“李文彬下午进入了广播室,约五分钟后,他和另外一人的尸体被楼下赶来的学生拖了出来。”
劳瑟贵感觉自己头皮都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