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
具体来说,怪兽可以分为古代怪兽、有翼怪兽、通常怪兽等。本身多半也是生活在地球的怪兽,这一类的怪兽大多都是代表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力量。一般在命名没有特殊前缀,是种类最繁多,登场次数最多的怪兽类别。通常以纯粹的怪力、爪、牙、角和尾巴为武器,能够发射火焰、冷气或光线的怪兽也不在少数,战斗力参差不齐,智力也普遍偏低,以相对漫无目的破坏为主,通常为生存而战,类似于现实中的“恐龙”“超自然生物”,部分怪兽受宇宙人奴役,少数对地球人友善或为地球以及它们的同伴而战。
诞生的方式也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由其他生命体创造的生物兵器,也有的是从黑暗和怨念中诞生亦或者是因为宇宙的错误或缺陷而诞生。此类怪兽极其可怕,地位仅次于甚至不亚于宇宙邪神。它们往往和宇宙邪神级角色一样,通常也有毁灭整颗星球甚至危及到宇宙的能力。
古今中外的人,本来就生活在一定的时空之中。就空间向度而论,我想至少有如下五个层面:第一是人与终极性的天的关系,即人与天命、天道的关系问题,涵盖了人的终极信仰、信念;第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之天,与地,与自然山水、草木鸟兽的关系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第三是人与物的关系问题,与自然物的关系我们已列入前—项,人与物的关系还应包含人与人造物、人造环境的关系,如人所驯化的作为工具的动物,饲养的家禽家畜,栽培的植物及果实,制造的工具、器物及包括衣食住行等人之生存、活动的方式或样态;第四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包括人与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人所处的且无法摆脱的社会习俗、制度、伦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等;第五是人与精神世界、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包括身与心的关系、人的意义世界、自我意识、心性情才等。前面所说的人生存的空间诸层面,简单地说就是人与天(终极的他者),人与地及自然物(自然的他者),人与物(包含驯化、饲养、栽培的动植物与衣食住行等工具、器物),人与人(社会文化的他者),人与精神境界及内在自我的关系。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总是存在于或生活于天、地、人、物、我的空间范围之内的。与空间向度交织的还有时间的向度。中国哲人很重视人生存在历史的时间中,因而重视历史文化传统,讲自强不息、不舍昼夜的生活信念与生存态度,又注意保护与协调自然史与人类史,使之悠久无疆。因此,作为类的人、群体的人或个体的人,又总是生活在具体的历史时间之具体的空间中的。本文主要从上述时空向度上讨论中国古代哲学的生存智慧。
夏代有天神崇拜、祖先崇拜,同时并存的有英雄、自然神、鬼神、谷神崇拜。从《尚书·甘誓》可知,夏启征讨有扈氏就是以天命为合法性依据的,其理由是对方轻蔑神灵,把人的生存秩序和自然环境弄得乱七八糟,即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从甲骨卜辞和《尚书》诸篇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确知殷代有皇天、上帝、帝或天帝的崇拜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等。从商汤、周公所发布的文告中可知,他们都以天为至上神,以天命为根据,以天与天命为王权所出之本原。西周进一步发展了天、天命、天子的观念,使天神不再是与人们相对立的盲目支配的力量,不仅主宰自然,而且主宰社会,与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亲密的关系,成为周人建立的宗法制度之政治与道德的立法者。天神把疆士臣民委托给天子并时刻监督之,它保佑有德的君主,惩罚胡作非为的统治者。周人不仅把天神理性化了,而且把祖宗神理性化了,在祖宗神灵崇拜中也加强了政治与道德意义,进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念。[2]天的意志与人的意志可以沟通,这就是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可以了解天的意志,天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即是小民百姓的意志。宗教、政治、道德结合成一体,尤以道德为枢纽。
夏商周都“以祖配天”,周代尤能把“以祖配天”转化成“以德配天”,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只有敬慎其德才能祈天永命。统治者必须以临深履薄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待民众,否则天命会得而复失。这无疑是人文的觉醒,然而是在宗教神灵崇拜中产生的忧患意识,在忧患意识中透显出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主体性。这种人文或人或主体的觉醒,绝不是寡头的去神化的人文精神与主体性。人总是宗教性的动物。周代关于“天”、“天命”的信仰和敬畏,涉及到人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生存问题,其与人的贯通,始终以道德为枢纽,使得道德理性有了终极依据。孔子说:“畏天命”(《论语?季氏》);“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巍巍乎,唯天为大,为尧则之”(《泰伯》);“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孔子保留了天的神秘性与对天的敬畏,同时把天作为内在道德的根源。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中庸》云:“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可以说是士君子个体与终极之天相贯通的典型论述,在这里,有终极信仰的人可以安立自己,人可以体知天、上达天德、与天地鼎足而三,人可以让天地人物各遂其性,人在天地中的地位由此而确定。这是中国古代生存哲学的宗纲和大本。
人生存于天地人物我之间,首先生存于天地之间。有关“天”的问题,我们可以分析为自然之天、意志之天、神性意义之天、命运之天、义理(即价值理性)之天等等,但中国古人对于天有一个整全的看法,这主要是西周至孔孟的看法长期浸润的结果。“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据《孟子》,孔子把上引《诗经·大雅·蒸民》篇之诗,称为“知道”之诗,即趋向美好的道德是上天赋予人的法则、规定或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类特性。这即从天赋或先验的层而上说明人的善性良知。人在事实经验的层面上当然有善、不善、为恶的区分,但从先验的层面上说,人性本善。故孟子强调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人要自觉养育、扩充其“恻隐之心”等善端。
天人的贯通关系到政治的合法性与人的道德性,关系到人的安身立命,对于人的生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当代人生存的困境,首先是物化、工具化、功利化的生存氛围造成了“上不在天”的问题,即人与神性意义的“天”的疏离。不少人失去了终极信仰的支撑,内在道德理性日益贫弱化。这是今天我们所以讨论“生存哲学”的缘由。人的俗世生活、俗世关怀、生活世界,离不开终极性或意义世界。
中国哲学重内在超越,价值之源在天,也在天所禀赋的人之所以为人之“性”与自己的心中。西方宗教与哲学强化了超越界与现实界的分裂与紧张。中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中国哲学代替了宗教的职能,但它把理想境界与现实人生统一了起来,通过“为仁由己”、“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内倾路径(而不是外向路径),把事实(或现实)世界与价值(或超越)世界统一了起来。这样,形而上与形而下贯穿、衔接起来了,超越形上学点化为内在形上学,通过践形尽性的工夫,使价值理想在现实人生中逐步地实现出来。生活于俗世的人,照样可以成圣、成贤、成真人、成佛,超脱解放,把精神向上提升,使超越的理想在现实世界中完成、实现。儒释道诸家以其独特的文化智慧,化宗教之玄秘为道德之内在性,以理性的道德价值支配人心的情绪,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笔绝无仅有、不可多得的精神遗产。没有这些,人生存的基础必然发生动摇。
人不能没有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生存的前提。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人造环境,是二者之统合。人与生存环境的共生关系,历来为中国人所重视。《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里表达的是“天、地、人、物、我”整体和谐的智慧:无论是类的人、群体的人还是个体的人,与无限的宇宙,与有形有限的世界,与天地万物,可以达到契合无间的理想状态。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张载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我们爱自己的亲人,进而推己及人,爱周围的人,爱人类,爱草木鸟兽瓦石,爱自然万物和人造的万物。这些爱当然是有差等的。但仁者把自己与天地万物看成是一种共生的关系。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这当然是一种超越的理境,儒家主张通过仁爱之心的推广,把人的精神提扬到超脱寻常的人与我、物与我之分别的“天人合一”之境。这同时也表达了一种共生共存的意识。在古代思想家看来,人与自然万物,与草木、鸟兽、瓦石、山水,与驯养、栽培之动植物和衣食住行之器物等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天地万物是不同差异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万物各安其位,各遂其性,各得其所。
Behemoth(贝希摩斯)的复数形式“Bahamoh”在流传到阿拉伯之后被误写为“Bahamut”,关于它的传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是阿拉伯神话中的一种水中生物,是一条极为巨大的鱼,居住在广阔的海洋之中。
巴哈姆特的词源可能源自《圣经》中出现的怪物贝希摩斯(Behemoth),但传说的内容与贝希摩斯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巴哈姆特的传说代表着阿拉伯人的宇宙观,巴哈姆特形似巨鱼,飘浮在一片没有泡沫的汪洋大海上,在它的背上是一头巨牛,牛背上扛着一座红宝石山,山上有一天使,天使头上是六重地狱,地狱之上是地球,地球上面是七重天堂。在巴哈姆特的身下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海洋下面是黑暗的深渊,再下面是火的海洋,最下面爬着一条巨蛇,如果不是因为惧怕真主阿拉,这条蛇会把所有的创造物都吞入肚中。Bahamut是如此之大,人的视线根本无法达到。
《天方夜谭》第496夜的故事说,大佬在看过巴哈姆特之后,曾经昏倒在地三天三夜不省人事。
但是天朝的怪物又是什么形象的呢?
怪兽的来源主要有3种因素,第一种是环境因素(人类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恶劣,使某些生物基因突变而成的),第二种是自然因素(在人类出现前就已经出现在地球上了,历史久远),第三种是外来因素(最典型的怪兽王者基多拉就是来自其他宇宙,并不属于地球上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