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锁上庇佑所大门后把自己往柔软的驯鹿皮沙发上一扔,发出梦呓的声音。
四个人各自占据一个沙发,太筱漪一边穿针引线修补风衣一边担忧道:“上面没问题吧,牲畜圈和水源那边...”
“不会出问题的,我让魔山重点守了,况且吊脚楼里根本没人,咱们的气息消失后,行尸夜晚大概率会继续休眠、闲逛、或者把注意力转移到魔山身上。”
“好家伙沧老师,合着你之前跟这诳我呢?”
“不然你以为?”李沧眯着眼睛,无良道:“都说了是为你好,你看你这两天,身手矫健进步神速~”
“呵忒!”
这个深夜嘛,它是补习的颜色。
李沧此前一直纳闷某些高端品牌的高跟鞋的鞋面有颜色也就罢了,为什么鞋底颜色也要费心设计的那么漂亮?
比如厉蕾丝这双12厘米的,镶钻黑金面,耀眼的红底!
emmm,那颜色和花纹,李沧这种钢铁直男大概只能够以漂亮来形容,至于再具体描述那就恕他无能为力了,总之一看就是经过精心调色的。
不过现在,他成长了,他懂了...
有一说一,别人穿高跟鞋靠经验,厉蕾丝靠的是技术,美则美矣,就是李沧总也忍不住跑题,老是想着她恐怕踩着高跷也能走出优雅的猫步什么的。
区区高跟鞋,穿着它的人是厉蕾丝诶,做出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也就很河狸吧?
所以——
高跟鞋:我特么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可以用鞋底和天花板亲切交流。
“emmmm...”
“怎,怎么了?”
“总觉得少点什么呢?”李沧若有所思,从床下翻出个小盒子,“就是它了!不瞒你说,我其实是个完美主义者来着,所以你把它也穿上呗~”
“滚啊,你怎么那么多花样!”
Wolford Rita,不是什么大牌,但薄如蝉翼质量尤其手感贼棒棒,灾难发生前入门级400来块一条,再贵点都够名媛们拼个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