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的小说,并没有通篇告诫你、训诫你、教导你什么。
但是你读完,自然而然会有收获。
再者,就算你读完毫无收获,但是最起码你体验了一段或欢乐、或热血的阅读时光。
当你充分体验和享受了一段时光,那这段时光就不是浪费。
不管是忙碌的时光、发呆的时光、幸福快乐的时光都是一样。
只有当你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而且没有目的、没有收获的事情,那样的时间才算是浪费。
而陈安那边就是如此。
陈安很热爱小说。
林柯和陈安不是很熟,但是从一些接触中也能切切实实感觉到陈安心中浓厚的想象力,以及那种对于创作的热爱。
比如在很多陈安说书的时候,总是喜欢加上自己的看法、修改他认为不合适的情节。
这并不是画蛇添足,而是陈安发现了小说中的不合理之处,或者说,读起来不舒服之处。
但是,再怎么热爱、再怎么喜欢,写小说也是很累的。
写小说需要构思一个世界,构思一个世界的规则,然后再构思情节、人物、环境、观念、道德标准等等。
构思完还不行,还必须把这些东西从脑子里形成文字写出来。
这一过程注定了枯燥无味,注定了痛苦而麻木。
做菜的厨师,起码可以偷吃。
画画的艺术家,起码可以自我欣赏。
唱歌的歌手,起码可以听自己的歌。
但是小说?
作者看小说的感觉,就像一个帅哥或者美女看自己的身体。
别人看会觉得血脉喷张,自己看?
没感觉。
作者,聊以慰藉的,永远是来自于读者的正向评论,或者是来自于稿费的增长。
所以,王琳在写了三分钟小说后就放弃了。
这东西,还是交给苦比的牛马去写吧!
想通了这点,王琳开始美滋滋地画起自己的漫画。
林柯见状也再度拿起自己的毛笔。
但是画了一会儿,他也画不下去了。
无他,软笔虽然他也练习过,练的还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