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职阶是狙击手,走得是暗杀的路子,枪声本就不必太大,但这一击空枪反而奏效。
黑马们纷纷撤走,步伐仍有条不紊。
他们就像是有着超过一般马匹的智慧,准确地分辨出了枪声和鞭声。
就在这时,陈墨的心中突然感到了一阵惊怖,因为他看到了那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近一人高的瘦马,双目黑如乌玉,一见到陈墨等人,它发出了近乎雷鸣的嗤声,露出了包裹在嘴皮下沾满鲜血的两排牙齿。
血并非从马的嘴里吐出来的,汗血宝马只有一连奔袭千里才会在膀子上流出自己的血。
血是它饮进去,吃进去的,因为在它的正下方,赫然躺着一匹狼,死狼。
它是一匹怪马,一匹吃肉的马。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感觉就仿佛那只死掉的狼一般,全身的血液都在为之冰冷。
这简直已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野兽。
如果有一天,在草原上只身遇见这样一匹马,那将要比只身面猛虎都要可怕。
一想到这里,陈墨不禁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徐乐却悠悠地说了四个字:“马随主人。”
众人耸然动容,陈墨不解道:“什么意思?”
“丁震爱电子烟,他的宝马珍珠也爱抽上两口,至于铁帅嘛,他善杀伐,爱喝酒吃肉,他的这匹名驹当然也少不了每天开荤。”徐乐道,“她的名字就叫‘大碗’,大碗畅饮的大碗。”
“这一定是个很难驯服的家伙,你得多加小心。”临光叮嘱道。
“驯马跟追求女人是一样的,看我操作就完事了。”
还没等众人响应,徐乐已脱掉了上身的深黑色制服,一把扔给了在一旁的芬。
他精赤着上身,大家一齐注目,就都看到了徐乐身上那虬结的肌肉,一道道青筋如小蛇般在他的手臂上遍布。
一条深黑色的伤疤沿着左肋一直斩至右腹部,众干员看得心惊,这道疤痕显然埋藏着徐乐作为铁旗峰上乐刃门主人时极为深重的一段过往,但却无从问起,也不敢问。
徐乐却先开口,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伤痕道:“喜欢吗?小特五年前给我砍的。”
他眼光暗了一下,浮现出一种罕见的不和谐,对这个伤痕却没有多解释,跨上了身旁的乌云马,猛地一甩鞭,乌云如箭一般飞出,冲向了远处名为“大碗”的那匹汗血宝马。
急蹄声响,大碗的神色渐渐变了,先是恍若未闻,后是怔了一怔。
最后,这匹马做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举动——它叼起了头下那匹还没被吃干净的野狼遗骸,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