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话 杀了我,给大家尽尽兴

沈红叶左手执剑,右手持枪,剑光与枪光分别映在她的脸上。

依然是红衣赤发,武器的光芒给她的眼里乃至头上的光环都添上了晶莹的亮色,仿佛有了枪和剑,沈红叶才是位完整的侠女,才是位人人敬仰的红衣主教。

她的枪同样是最常见的制式左轮,但她却将手里的枪一转,用手握住枪管,将这柄枪交给了身旁的属下。

紧接着她才端起了剑,剑同样是红的,红得就像是历尽风霜、看透人情冷暖的女子涂抹情话上的胭脂。

待等到特子行了礼,沈红叶回了礼,她才不疾不徐地说道:“那我先出一招太行剑法中的第十四式‘夜暮黄昏’。”

此“黄昏”非罗德岛干员史尔特尔的绝招“黄昏”,而是当年太行剑派掌门史青云在暮年所创之绝学,相传此招在黄昏施展最为神妙,而施招者愈年长,剑意更盛。

特子口中也重复了一声:“黄昏。”而后便像是坠入了无尽的遐想与深思。

黄昏。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每天终会迎来黄昏,若是如此,那人生究竟有几个黄昏?

烟中的人形也随着特、沈二人脱口而出的四字招名流转,凄厉的剑光宛若一曲哀歌,一瞥惊鸿,刹那即出,斩出了满天火红的暮色,亦在瞬息间骤止。

黄昏前阳光最后的余晖,岂非正是像这样难以捕捉?

而烟中人也已将至,此刻正待特子出招。

他凝神,闭目,默念:“那我出律宗十八绝技中的‘拜剑’。”

拜剑,顾名思义,挥剑如拜佛,一剑一叩首,用此招者需严格配合心法口诀,心怀虔诚,摒除杂念。

佛家认为,心怀善念,对万事万物不抱有加害之意,则万事万物皆无从加害于己。而净土十三宗之中的律宗尤其主张通过戒律达到端正思想、约束言行的作用,单从此点看,律宗与拉特兰国教在思想上不谋而合。

因此,“拜剑”与寻常剑法大有不同——“嵩阳剑”、“赤霄七式”等成名剑招,均在强调以巧力化解对方的攻势,节省体力,在剑气流转间积蓄力量,并趁势反扑,重挫敌人。

但律宗“拜剑”却不同,如果说以上两招像是游龙猛虎,至威至凶,这招则像是严格自律的书生,循规守矩几近死板,任由对手如何进击,只做屏起凝神、死手不攻。

在场诸人,就连倨傲已极的格恩长老都有些难以相信特子竟然在宗教上有如此深的造诣。

沈红叶对自己发出的这招很是自信,她有天才,她坚信自己在“黄昏”的理解上已超越寻常剑手,绝对能破掉特子这招故步自封的“拜剑”。

她舞剑,剑花如雨,漫天翻飞,烟雾中红色人影也应深红叶的动作进行了模仿,手中的剑上下翻飞,步伐轻盈而迅捷。

“这红衣主教很有实力。”霜星望着人影,又看了看红衫如火的沈红叶,仿佛在欣赏一件珍奇,低声说,“当年的整合运动若论近身缠斗,也只有五个人有资格跟她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