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一炷香的时间,顾朝朗就回来了。
见顾朝朗走进灶房,时乐起身接过他背上的背篓,手上一沉差点没拿稳,他惊道:“这是买了多少,怎这么重。”
顾朝朗挠挠头,一边将东西从背篓里拿出来一边道:“ 没多少,我今日去得早,那猪肉摊刚开张,我见排骨不错,就买了六根,有七斤重,咱们留一根在家吃,剩下的当回门礼,还有一斤茶和一斤糖,别的就没了,一共花了二百八十文。”
说完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递给时乐,“我带了一两银子去,这是剩的钱,你收着。”
时乐接过钱的手都有些抖,他是有些想试探一下顾朝朗是不是个大方的,万万没想到他这么大方啊!这手也太松了,像他们这等农户人家,谁家过日子不是精打细算的。
一根排骨剁的小些能有十几块,多掺些水能熬上一大锅汤,既有肉味又滋补,足够一个五口人家吃上两天,所以价格也很不便宜,一斤排骨的价钱能买上两斤肉,普通人家一年到头也买不了两回。
他以前就没听说过有人回门礼还带排骨的,能带上几斤肉的就已经是上等了。
时乐心里五味杂陈,既感动他这样看重自己,又有些想斥责他不能这样手松,更是羞愧自己还存着那样试探的心思。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以后万万不能再如此,顾朝朗真心待他,他也要回以真心才是。
他握紧了手里的钱,只小声道:“多谢你。”
顾朝朗不知他这头心思百转千回的,微皱着眉头道:“这有什么谢的,我们是一家人,这点东西不算什么。”
时乐有些害羞,但还是低声说道:“你很好,嫁给你我开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