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输了。”
话毕,几把异样的弩忽然发射了出去,比普通弓箭高得多的弧度,发出了阵阵啸叫声。
这是故意的,弩射出去的特制的箭落在了张角的部队里,有人捡了起来,直接送到了张角的面前。
张角拿着箭,将箭拔开,从里面抽出一个纸条。
“速攻。”这么烂的字体,一看就是出自张喆的手笔,这也是最好的防伪标志,要想写出这样的字来,除非回炉到娘肚子里,就是练个十年半载,估计也是徒劳。
张角嘴角裂开了,他的心终于咽到肚子里。因为就在接到这封信之前,他都想到了自己死亡的画面。
手轻轻一挥,传令兵挥舞着令旗,后面的士兵排好阵型,然后向着曹轩进攻过来。
曹轩蒙了,这是何等的气魄,竟然敢冲曹轩的阵营。
只是当他回过头的时候,一股冷气从脚底升至脑门。
关闭的城门,还有城楼上齐刷刷的人脖子上架着刀子,当他定睛一看,心里顿时落入了深渊。
“误我大事,误我大事。”
双眼通红的曹轩手舞双锏,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自以为打造固若金汤的城池,竟然被人端了。
此时,他才想起来为何最近几日心神不宁,一定是那后山,常人上不来,定然有能上来的人。
看着整齐的阵型朝着自己冲过来,曹轩双眼一闭,只见泪痕滑落,还未触地,策马而起,带着自己的队伍冲了过去。
男人,不就是马革裹尸吗,自己在城内太久了,这双锏都感觉孤独了。
此时热血沸腾,曹轩骑在马上,如天神一般,将张角看得入神。
若有此人,何愁天下不是囊中之物。
在两军即将对阵知,张角的队伍忽然止步,竟然快速后撤。
这下曹轩不会打了,但是这一番止步,后撤,雷厉风行,颇有章法,一看就是久经训练。
战阵上,只有人训练杀敌,还有训练撤退和逃跑的。
大队后撤,满是马蹄印记的土地上,留下了一辆战车。
如今,已经过了使用战车的时代,骑兵让马车无一用处,最大的用处可能就是拉着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