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手将剑悬在了腰间,然后熄灭了手中的灯笼。
房间内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我们走吧。”
红手轻声说道。
“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准备。”
迎春夜宴是在明日傍晚,但按照往年的规矩,今晚的迎春楼,就已经向具备参加夜宴资格的人和势力所开放。
这样做,固然有很大的风险。
毕竟这些势力,都不是省油的灯。
在禁宫内多待一个时辰,就会多一分不可预知的麻烦。
但规矩就是规矩。
从先皇开始,迎春夜宴的地点、规模,都变换过无数次。
唯一没有变的,就是这条规矩。
不能变的规矩自然有不能变的道理。
赵让想了想,却是没有想通。
但一转念,天底下的道理和规矩本来就不是让人想通的,而是用来照做的,便也不再纠结,安安心心搬来一把椅子,坐在迎春楼的门口,心中默默盘算第一个到来的,会是哪一家。
皇城中南宫家的府邸,今日意外的安静。
自从南宫剑带着他的十二个儿子,一个女儿,来到皇城之后,府邸门口都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皇城中无论是天潢贵胄,还是世家元勋,全都依次前来摆放,以示对南宫家这绿林总旗的尊重。
但今天,南宫家上下所有人都在睡觉。
因为今晚,南宫剑就要带着他的十二个儿子,一个女人,还有老北,前往大内禁宫,入住迎春楼。
老北的屋中,一灯如豆。
对于一个瞎子而言,点不点灯,都无所谓。但老北却在每天傍晚前,一定点着桌子上的灯盏。
灯盏中,剩余的灯油已经不多。
老北静静地躺在自己那张很大,很软的床上。
这张床使用黄花梨整体雕出来的,和这个下人住的狭窄屋子格格不入。
老北当然是有资格住更好的房子。
但他反而觉得房子是个无所谓的东西。
对于瞎子而言,房子的空旷,没有任何影响。
反而是屋内家具的触感,才更加重要!
除了大和软外,他的床还很香!
从未有女人睡过这张床,但这种淡淡的白腊梅香,是老北最喜欢的。
年轻的时候,他的眼睛还没瞎时,他就喜欢。
那会儿他也曾和所有少年一样,幻象着能娶一个身上带着白蜡梅香味的姑娘,夜夜睡在他身旁。
现在,他对女人早就断了念想,可骨子里还是割舍不掉对这种香味的喜欢。
老北的剑,此刻就手边。
若是仔细看,会发现他的左手和右手边,各有一把剑!
他的剑没有剑鞘,平时都藏在袖子里。
因为他的手,只要在他从床上起来后,时刻都会拿着一根罗汉竹制成的盲杖。
天色暗了下来,该是起床的时间了。
老北仍旧一动不动。
其实早再半个时辰前,他就已经醒了。
什么时候就该做什么事。
按照南宫剑的安排,今日要等天彻底黑透之后再起来,整理停当后,去往禁宫内的迎春楼。
现在距离天黑透,还有至少一个时辰。
即便起来,也无事可做。
所以现在这个时候,就该是睡觉的时候。哪怕睡不着,他也会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躺着。
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
脚步很轻,显然走来的人为了不弄出动静,已经十分尽力。
但脚步很基础。
显然走来的人,哪怕不想弄出动静,却还是压不住心里的焦急!
脚步声停在门外。
那人刚抬起手,还未敲在门上,就听老北说道:
“是不是老爷找我?”
门外的那人因为疾走,喘着粗气说道:
“是,北总管。老爷叫您过去,府里来了客人!”
“知道了,告诉老爷,我马上到。”
老北说完最后一个字,刚才放在他手边的两把剑已经被他藏在了袖子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手中那根万年不变的盲杖。
能被老北称为老爷的,只有南宫剑一个人。
江湖中老爷多如牛毛,但只有南宫剑能让胸老北心甘情愿的侍奉。
他已经丢掉了一双眼睛。
但他根本不在意。
哪怕再把这条命丢了,只要是为南宫剑做事,也没有什么关系。
早死晚死,早晚得死。
何况老北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是一个长寿的人。
长寿的人得积德,而他向来福薄厄运多。
今日南宫剑早就通知过门房,谢绝一切拜访。
然而此刻他却又在待客。
这不是说来叫老北的下人说了谎,而是证明来的客人一定非同寻常,一定是极好的朋友!
极好的朋友往往有两种。
一种是交情很深,真正的好朋友。
另一种是没什么交情,次次就事论事,但却对彼此极为有用的朋友。
现在坐在前厅中的四人,有两人是前者,两人是后者。
前者和南宫剑一样,都是混迹于江湖绿林中,年轻时三人曾一道结伴闯荡游历,是过命的交情。
后者一人是巨富的商人,一人是南宫家所在当地的高官。
巨富的商人虽然没有西门家那般有钱,但也着实拥有了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财富。
这样的商人与南宫家打交道的原因很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