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只是一个混混,但混混也有混混的生存之道,成骏的死在他心里敲响了警钟,让他意识到自己危险的处境。
“不行,庆州不能呆了,必须马上走。”
包兴阳权衡再三,猛地一咬牙,下定决心。
他飞快地钻进卧室,从床垫底下翻出一个文件袋,里面装着数叠现金,都是他近些年好不容易存下来的钱。
“成骏虽然不是我杀的,但最后警察肯定会查到我头上。”
包兴阳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脑筋转得飞快:“不管是警察还是那边,我都惹不起,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反正我只是一个小喽退闩芰艘膊换嵊腥嗽谝首发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被猪油蒙了心,明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还傻乎乎地往火坑里跳,羊肉没吃着,反惹一身骚。”
哪怕过去了一天一夜,包兴阳依然后悔莫及:“如果这次能逃过一劫,我以后一定要洗心革面,好好做人!”
他的东西并不多,也就几套换洗衣物,以及跑路用的证件和护照,因此短短几分钟便收拾完毕。
就在包兴阳提起行李包准备出门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敲门声不紧不慢,很有节奏感,但听在包兴阳耳内,却恍若惊雷一般,吓得他头皮发麻,寒毛倒竖。
“谁在外面?”包兴阳摸了摸后腰,那里插着一把从黑市买到的手枪,艰难地吞了口唾沫,壮着胆子问道。
门外一片沉默,无人应答。
包兴阳心中的恐惧感越发强烈,轻轻放下行李包,掏出手枪,枪口对准防盗门,做好随时射击的准备。
“你就是包兴阳?”
忽然间,一个冷漠的女性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谁?”
包兴阳浑身一个激灵,犹如受了惊的兔子般向前蹿出,同时迅速调转枪口,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开枪。
“嘭!”
然而,还没等他扣下扳机,小腹便重重挨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