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封狼居胥

对方异常的狡诈,皇城司也才成立半年,各方面还不够成熟,对方行事老辣,确实不易被发觉。

而王淮经过明察暗访,查到了些血手的资料。

血手原名晁迁,九江余干县人士,父亲晁从彪曾是先帝的贴身侍卫,后做到了中郎将之位,晁迁是晁从彪的庶子,年轻时就投效在雍皇的门下,一直是忠心耿耿。

雍皇继位五年,巡查江都,结果遭遇了前朝余孽行刺,行宫事先被埋入了大量火油,一时间火光冲天,无人可近。

而晁迁拼命救出了雍皇,自己却被大火烧个半死,从此就套上了披风,头戴面具,盖住浑身上下的疤痕。而在那以后,雍皇也信任重用晁迁,再加上他本人的能力出众,逐渐做到血影卫统领之职,成了雍皇的心腹。

从身份上看,血手看不出一点问题,出身将门,两代都效忠雍皇,还曾救了雍皇的性命。

等李辰看完了资料,更加的疑惑了。

资料上看,血手应该忠于大雍才对,那他为何要暗中搞鬼,这时候还想破坏大雍的统一?

而且,他利用了风燕,说明他早就跟前朝余孽有关联,难道,血手是大燕余孽布置在先帝身旁的奸细?当年那场大火,其实是苦肉计?

可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更让人无法想象了,血手若真的是大燕余孽,那他有太多的机会能够刺杀了先帝,但他为何不这么做?

李辰越想越觉得满头雾水,看来,只有抓住血手,或找到秦英石,才能解开这个谜题了。

“王淮,命刑部尚书贺兰平,下海捕文书,缉拿血手,此贼人浑身烧伤,不敢真面目示人,特征明显。他既然喜欢躲藏在暗地里,那朕就让他再也不敢露头。”李辰吩咐道。

王淮当即照办。

后面的日子,李辰的皇帝生活古井无波,处理下政事,然后找点当皇帝的乐子,生活的很惬意。

眨眼间,来到了金秋十月。

吴思思为李辰生下一个女儿,可把李辰高兴坏了,相比以后可能夺嫡的皇儿,他必须喜欢女儿些。

对自己的这个长女,李辰赐名李清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