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戮了一夜,仲青心中的杀意减少了大半。
杀到皇宫,取了狗皇帝的性命......
仲青想过。
也愿意那么去做。
但他生前效忠朝廷,骨子里的本质是尽忠。
尽忠是什么?
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别说让仲青去死,哪怕让仲青手刃全家,他也必须照做。
这就是皇命难违!
虽然变成了不化骨,但骨子里的忠心还在。
更何况,仲青也清楚皇帝的性格,一定是听了奸佞的谗言,所以才会造成这一切发生。
对于之后的事,仲青没了兴趣。
他现在只想让女儿高兴......
反正仲家的仇,他觉得自己也报的差不多了。
仲青带女儿去了集市。
在他的印象里,女儿很喜欢吃冰糖葫芦。
因为公务繁忙,女儿长大,仲青已经十几年没与女儿共同上过街。
当然。
这种事在古代并不稀奇,反而是常态。
女人在古代的地位很低,而且普遍重男轻女,在大户人家,女儿基本都是联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