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F(X)合约变更

“我能直接用钱买吗?说实话你这两个条件我都不是太能接受,你知道的我身后还有四个人需要资源,我会尽可能的为她们留着!”

“那可不行,比起短期的一次性交易我更看重的是你的实力还有你的资源,或者我们换个条件,你来我们公司我把f(x)和少女时代交给你,你看~”

“那更不现实,我这个人很懒的,我说我的价码吧!五首金曲和打造一个女团只能选一个,这是我的底线。”

其实李秀满最想要的就是让林悦帮她打造一个类似BLACKPINK的女团,欧美金曲交到他手上捧红的只能是不好掌控的solo艺人,他不喜欢这种把握不住的感觉,可是女团就容易把握的住多了。

“我选择女团,但是得有时间限制,你得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然后这个女团的歌曲你需要自行负责,前五首版权得归我们公司!”

李秀满知道想打造出类似BLACKPINK的女团,最重要的就是开头那几首歌曲了,版权肯定得拿到手。

“我可以给red velvet写三首歌曲,aespa的版权得归我,我从来没有把我写的歌曲版权给人的做法!”

李秀满有些好奇这个aespa是什么,“这个aespa是?”

“三年后我打造的组合名字就叫aespa,另外这个女团的运营权归我S.M不得指手画脚,收益都归S.M。”

林悦想到了在这练习的宁艺卓,既然机会来了就送她出道,正好一举两得。

李秀满当然不能同意了,运营权怎么能给人呢,这不是他想要的。

“red velvet的三首歌我同意,aespa的版权问题我也同意,但是aespa运营权得归我们公司,我只能做到尽最大可能的参考你的意见。”

“那我们各退一步,我需要经营权是怕我亲手打造出来的女团会辱华,只要你能做到尊重我们国家的文化,我可以不要经营权!”

“我可以做到,中输也是我们考虑的一大因素,我并没那么傻!”

“希望你能做到你说的,如果你违背了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亲手毁了这个女团,我觉得李社长应该相信我有这个能力!你们打造的韩团我管不着但是我亲手缔造的我绝不会允许这些事发生,这是我的底线!”

“行,祝我们合作愉快!”

宋茜还是第一次看到商业谈判状态下的林悦,感觉整个人气质都不同了,平时看着安安静静的,可是这个状态下的林悦感觉气势比李秀满都足。

崔雪莉和郑秀晶两人也是大眼瞪小眼,她们也是觉得现在的林悦简直就是女王啊。

郑秀晶看到这么霸道的林悦,觉得自家欧尼那公司开的还不如不开,没那个实力偏偏要去做那些事。

反正她以后就跟林悦混了,保证比她欧尼更出息,终于不用被封杀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