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好看,身姿挺拔,才华横溢写出《三国演义》,竟然又是镇压暴民、双手染血的杀人缇骑,被破格提拔锦衣卫的怪人。
不错,他是个怪人。
被众人这般攀诬痛骂,竟然也没还嘴。
周元笑道:“多谢两位大人为我正名,现在真相很清楚了,徐家之灾与我无关,我锦衣卫百户的身份,也是靠自己本事得来的,名正言顺,锦衣卫指挥使亲自批的条子。”
说到这里,他微微眯眼道:“那么再说回赘婿的身份吧。”
“我的确是赵家赘婿,关于这个身份,我从未隐瞒,也并不以此为耻。”
“相反我与岳父岳母相处甚好,与妻蒹葭伉俪情深,怎么?你们舍不得身段当赘婿,便不许我当么?”
李允华皱眉道:“读书人,怎可摒弃傲骨,自甘堕落,去当赘婿?”
周元眯眼道:“什么是傲骨?身为男人,我周元见曲灵、墨香遭难,敢挺身而出,与暴民厮杀。”
“身为女婿,赵家遭难,我周元敢硬闯数千暴民围困之府宅,一人一剑,豁出命去,营救岳母与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