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适合在山里行走,有时候走崎岖的山路拉个货啥的挺方便,但是去比较远的地方,比如进城那就不方便了。
还是摩托车速度快,还不需要歇息。
他要发展事业免不了经常进城办一些事情,拥有一辆摩托车还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人参卖了,如果只是卖了一个麝香那他是不会买摩托的。
秀兰抬头询问:“一辆摩托得多少钱啊?”
摩托这种东西对她而言太陌生了。就和手表一样,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拥有,对于其价值也完全不了解,只知道很贵很贵。
林恒一边陪女儿玩游戏,一边回答:“新车最便宜的型号也要一千五左右,贵的还有两三千,四五千的。动力不一样,价钱也不一样。”
林恒大概给秀兰讲了一下,她才对摩托车有了一个概念。
想了一会儿,她回答道:“那你想买的话就买吧,我都听你的。自己有一辆摩托车也挺好。”
林恒咧嘴一笑:“那等把人参卖了就买,有了摩托你想回娘家咱们当天往返都没问题。”
摩托车的速度向来都是比汽车还快的,走这种崎岖的山路更是如此,去绿水县一个小时就能赶到。
秀兰微微一笑:“那可太好了,我家老公真厉害。”
这幸福的生活让她感觉都有点做梦一样。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她将手上的活放下来看向林恒询问:“吃啥饭,我去给你做。”
林恒刚想说话,秀兰又狡黠一笑:“不准说随便,因为我也不知道吃啥。”
林恒无奈摊手:“你还真是预判了我的话啊,那就吃个酸汤面吧。”
“那好,你带着晓霞乖乖等着就好。”
秀兰点点头,转身出去做饭。
虽然秀兰这么说,但林恒穿了棉袄,带着晓霞一起去厨房。
就算不帮忙,在这里看着,做饭的人心里也会开心很多的。
秀兰看了看林恒和女儿,脸上不由的露出了笑容。她突然发现不知何时,笑都成了自己的常用表情了。
仔细一想,原来是生活太幸福了。
秀兰炒了一个粉条炒肉,切了卤制的猪耳朵和猪小肠,最后还从坛子拿了一点泡竹笋。
“一坛子竹笋竟然都已经吃完了。”
秀兰将最后一点泡竹笋捞出来后说道。
因为林恒做的不错很好吃,当初特地拿了一个大坛子来泡的。
林恒看了一眼,回答道:“正好最近应该有冬笋了,找个机会去挖点冬笋就好了。”
秀兰点点头,和林恒端着菜去了卧室。林恒用开水冲了一点米酒,两人一边喝一边吃。
“爸爸,我要吃猪耳朵!”
菜刚端上桌,林恒怀里的晓霞就指着猪耳朵撒娇。
“好,不过不能多吃啊。”
林恒给她夹了一个,也不用蘸醋汤,她就喜欢吃原味的。
脆脆的猪耳朵晓霞吃的香得很,口感又香又脆。
林恒又给秀兰也夹了一些,笑着说:“秀兰你也吃,屋里够多不用担心不够吃。”
这次打了这么多头野猪,猪耳朵大大小小的加起来有十几十二个,给了高大爷一些家里还有至少八个猪耳朵。
秀兰眨眨眼吃了起来,猪耳朵她也非常喜欢,这口感估计就没有人不喜欢。
但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这东西都很珍贵,一般都是用来待客,过年能吃上两口就算不错了。
今年算是实现了猪耳朵自由了。
吃一点饭喝一点酒,两人就差不多饱了,小日子没那么多惊喜,但是很温馨快乐。
最后两人吃了一点酸汤面,为今天做了一个终结。
晓霞今天睡得早,林恒讲了两个故事她就睡着了。
林恒也得以早早休息,给壁炉加了火,林恒上床休息。
两人肩膀贴着肩膀进入了梦乡,早上两人早早醒来,靠在一起发了会呆就起了床。
看了一眼还在睡觉的女儿,两人洗漱完一起去喂了鸡鸭和林麝。
林恒给红枣加了一点草料,过去了老房子,他爸和大哥都接了十几斤酒了。
显然两人天还没亮就起来烤酒了。
看到林恒过来,林岳给他接了一小杯酒笑着道:“老弟,你来尝一尝,看看咋样。”
林恒喝了口,这是前面的酒,度数很高非常辣,从喉咙一直辣到胃里。
他不喜欢喝这种高度数的白酒,因为对身体不好。
但又有点馋,所以平时最喜欢的还是甜米酒,或者是黄酒。
“太高了!”
喝了一口林恒就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