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昆山龙哥反杀案

他本来就被工作压垮了生活,处于爆发的边缘,况且刀背砍在人身上的剧痛,让他彻底疯狂。

正当于海明想要反击的时候,契机就出现了。

由于黑老大刘海龙在用刀背砍人时,可能是因为醉酒失手,亦或是看不起对面,总之手里的开山刀掉在了地上。

一时间,两人看着掉在地上的开山刀都愣住了。

刘海龙可能也没想到会失手,而本就清醒的于海明最先反应过来,当即冲过去捡起开山刀,对准了前者。

此时的刘海龙被这么一指,酒意瞬间消去了大半,连忙向宝马车跑去。

但已经心怀死志的于海明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连忙追了上去。

在这段追逐的短暂时间里,于海明将所有怒火全部倾泻在了刘海龙身上。

先是一刀捅穿其腹部,之后又追着接连砍了几刀。

刘海龙被捅了一刀后,也顾不上血流如注的肚子了。

赶紧捂住快要掉出来的肠子,一边向小弟呼救,另一边跑向宝马车躲避。

而龙哥的小弟此时早就远远躲在了一旁,根本不敢上前阻拦。

车上的女伴们也人人自危,不敢打开车门救援。

刘海龙陷入了孤立无援助的悲惨境地。

没跑一会儿,刘海龙就因失血性休克,一头栽进了一旁的绿化带。

之后于海明并没有选择继续伤人,而是捡起龙哥掉落的手机,静静等待警方的到来。

事后,刘海龙因失血过多,在送到医院一个小时后就不治身亡。

于海明则被警方当场逮捕。

由于案发地点存在监控,再加上目击者叙述,案件很快就得到了还原。

此案一出,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无数人为于海明打抱不平。

他不过是在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不应该拘捕。

当然,也有人认为于海明这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依法应该予以重判。

因为在还击之后,根本没必要追着伤人,最终导致刘海龙身亡。

在民意的影响下,昆山市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调查。

经过法医尸检和警方还原,案件卷宗清晰明了地摆在院方面前,到底该如何审判呢?

按照当时的刑法,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一般是很难全部实现这些条件的。

因此这起事件确实不能判处正当防卫。

然而,提前介入审理此案的王勇法官却不这么认为。

秉持着公正无私立场,综合群众舆论,他创造性地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首先,此案起因全责在于刘海龙。

其次,刘海龙全程对于海明行凶。

最后,于海明后续防卫属于连续行为,并且第一刀才是致命伤,后续并不致命,没有故意杀人意图。

更重要的是,案发后于海明没有逃跑,而是主动配合警方调查,态度良好。

再加上群众因同情对其声援。

最终促使法官于5天后也就是9月1日判处其正当防卫。

此后的一系列正当防卫判决,都可以依据该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