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5日。
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
自己仅有9岁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
根据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和尸体照片显示,周杨为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该案一直未破 。
直到2010年。
一起盗窃案中的其中一名嫌疑人向司法机举报。
自己曾经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了一名小男孩。
小男孩的名字叫做周杨。
2011年5月3日。
阜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余两人中,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梳理了案发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