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黑龙江悍匪王厚军1

这是仅有的罪犯特征。

想从哈尔滨市1000万人口中寻找一个穿灰色长袖的男人,难度可想而知。

专案组印发了数万张的传单,派人张贴大街小巷,发动市民针对周围可疑的人员。

提供线索,由侦查员逐条甄别,警方并提供10万元的奖金。

警方做了大量的摸排工作,甄别了数千条举报信息,但采集上的线索却又被一一查否。

2009年8月24日晚21时。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平小区院内一车库发生抢劫案。

据受害人称:行凶者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拿枪逼迫自己交出身上的财物,然后被人拿绳子捆绑起来。

有人把自己打晕过去,之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由于天色较晚、凶手加有伪装,并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

五日后。

8月29日夜里。

经群众举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公路桥头,一名中年男子倒在血泊中。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发现该男子胸部中弹,生命垂危,现场发现一枚弹壳。

医生全面检查后发现,该人胸部受枪伤,但仅是伤到了左肺叶,没有任何生命危险。

受害人自称陈福德,说自己是被五大连池凤凰山监狱的狱友王厚军打的。

王厚军开枪打他是因为他不同意和他一起去抢劫杀人。

并指出王厚军就是在火车道口抢警察手枪的那个人。

民警将陈福德提供的王厚军体貌特征与目击者提供的情况进行了比对。

结果发现基本一致。

更为重要的是。

陈福德说王厚军左脚早年曾受伤,没有奔跑能力,至多只能快速走。

所以他无论到哪里必须得有摩托车,摩托车就是他的腿。

王厚军,男,1971年生,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人。

1988年5月。

17岁的王厚军到原德都县双泉乡董某家抢了一个渔网。

当年10月22日。

原德都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1995年10月。

王厚军开农用车到五大连池农场张某家偷了两车甜菜,拉回家埋了起来。

1996年 4月5日。

原五大连池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厚军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2000年。

王厚军在龙门农场因盗窃机动车被北安农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三次获刑王厚军曾被累计减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