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北京大兴灭门案2

2007年到2008年李磊尝试创业。

先后尝试了理发、做变压器等生意,但都没挣到什么钱。

创业初期,李磊向妻子要了7、8万。

又想向家里借钱,但遭到家人拒绝。

最终以失败告终,欠下了债务。

王美玲的家人对此事颇为意见。

在王家人看来,李磊是北京人,却要王美玲,一个从河南农村到北京务工的人,工作帮他还债。

直到2008年。

他先后做起了信用卡套现与典当品抵押生意。

最挣钱的时候,他一个月赚了10多万元。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李磊的这两项生意都不能被称为正经的买卖。

自2010年后,国家便规定信用卡套现违法。

至于他的典当生意,李磊说,他们专收那种正规典当行不收的房子。

这种房屋一般贷款还未还清,因此无法抵押。

除了做信用卡套现与典当生意。

2008年。

李磊还开了两家足浴店。

2009年8月。

李磊还出资20万与人合开了饭店。

表面上看,李磊似乎事业有成。

不仅有挣钱较多的灰色产业,也有生意红火的正经营生。

李磊的饭店是2009年8月家里拆迁后,他拿补偿款开的。

而开业后,饭店生意并不好。

除了开餐厅,李磊还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台朗逸轿车。

因为李磊的二儿子是超生的(08年春天出生)。

李磊家需要交6万元罚款,才能为其上户口。

但李家一直拖着此事。

直到09年4月,李汉朝收到了一笔耕地补偿款后,才把孙子的超生罚款交了,差点错过农转非的机会。

落网后,李磊说过,因为典当生意需要大量现金,他曾想问家里借钱。

“当时正赶上做抵押,手头紧,朋友能借给我钱,家里却不支持我。

反而唠叨没完,管我的事,我更反感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