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五日由其丈夫证实后,再往警方报案,廿六日下午将双腿送来台北。
此处,发现的时间又移回第一个版本的24日,而发现者的行动则从挖砂石改成了第二个版本的挑水。
第一发现者的身份不明、发现时的行动不明,甚至于发现的日期,也出现了前后挪移的诡异状况。
疑点二:没有解释的字纸篓与外国制的衣物。
28日找到头颅后,联合报于29日刊载了描述头颅状况的这一段文字。
该人头的太阳穴被铁器打伤。
由此推测其系于被打死后,头部被砍断。
该人头系用外国货汗衣包住,再用白布及棉被单包裹。
外用一张蓝色玻璃纸包封,放入一字纸篓中,上放两块砖头,然后用绳捆缚。
在找到头颅的时候,警方也另外发现了一包血衣。
内有铁灰色西装裤,新外国制夹克各一件。
在凶手刘志才投案后,关于铁丝制字纸篓、玻璃布西服套与外国汗衫等物品的讨论,却戛然而止。
报刊上的报道,除了玻璃布外。
几乎没有讨论本身已然山穷水尽到要杀人谋财的刘志才。
是如何弄到这些堪称奢侈的物品,又为何要将奢侈品用在弃尸上呢。
那么,这些东西有可能是孙伯英的物品吗?
然而,据孙伯英的朋友所说,孙伯英「他把金钱看得很重,平日电影也很少看,除日常必须开支,不花用一分钱。
他对金钱的节省,到了朋友找他叙旧,也不忍叫他花钱请客的地步。
这样的人,会去购买昂贵的舶来品,与自己用不太到的铁丝制字纸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