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花费上百万台币给他买了一辆红色马自达跑车作为18岁生日的礼物。
林清岳马上开着车找了一家传播公司的工作。
和传统意义上的传播公司有点不同。
他的工作就是开着车,送公司的应召女郎和伴游女去客户那里。
在台湾地区这就是电召车夫。
只不过一般人都开摩托,他开跑车。
好景不长,这份工作只做了三个月就不做了。
不是他自己不想做,而是这个时候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被警察抄了。
他自己也进了局子,父母气得差点儿昏过去 去。
虽说工作时间短,但是林清岳却交到了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女朋友赖英毓。
还和传播公司的同事苏彦哲、通过朋友介绍的干姐刘玉熏,以及刘玉熏带来的两个女孩江玉如和卓思吟成了朋友。
这几个人在传播公司被查抄之后就整天玩在一起。
女朋友也搬去了林清岳的家中居住。
失业之后,开销依然巨大。
林清岳开始频繁向父母要钱。
母亲的态度很矛盾。
父亲则经常因为此事责骂他。
即使是当着这些朋友的面,也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
后来,父亲不仅是斥责,还断了林清岳的零花钱。
这一断供,林清岳瞬间穷得叮当响。
这让他在那些朋友面前感觉特别没有面子。
1998年10月3日。
林清岳回家要钱。
但是父亲看到自己不喜欢的这群年轻人陪自己的儿子来要钱,怒上心头。
就把几个人一起呵斥了,并当这些人的面骂了林清岳。
林清岳特别恼火。
他觉得父母让他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便开始有了把父母除掉的计划。
经过几天的盘算,他觉得风险巨大。
自己无法独立除掉父母。
于是他把想杀死父母的计划告诉了朋友们。
这几个朋友乍一听很震惊。
毕竟是父母,他们都很犹豫。
林清岳似乎已经想到了这种情况,他提出了一个诱惑很大的条件。
“他们死后,我可以继承大笔的家产,还可以领到一笔巨额保险金。
丧事还可以收一笔奠仪金,以后吃喝都不是问题!”
意思就是说上了这条船,以后保你们衣食无忧。
这几个人听到这里居然心动了。
煞有介事地计划起来。
几个人开始研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