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确认这辆红色摩托车为涉案车辆后,立即对其进行技术处理。
很快侦查员就提取出了几枚指纹,将其入库比对比后,发现其中一个指纹的数据,与赤峰市林西县的居民康某的指纹相吻合。
又根据其他物品上所遗留下的痕迹物证警方很快确认了两名持枪抢劫金店的犯罪嫌疑人。
康某46岁,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人。
2001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
2007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刑6年。
刘某48岁,与康某同样生活在赤峰市林西县。
1992年刘某在云南昆明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收容审查半年。
1996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因非法制造枪支劳动教养三年。
此人此前在云南还贩过毒,他的同伙被判了无期徒刑,他被拘留。
专案指挥部立即决定对赤峰市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康某展开秘密调查和抓捕。
鉴于犯罪嫌疑人持有枪支,而且两人显然是亡命徒,要怎么样确保整个行动万无一失呢?
专案组在等待机会。
11月17日下午16时许。
专案指挥部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驾车外出,认为抓捕时机成熟。
就在刘某返回家中的必经之路蹲守,并通知负责在康某住处蹲守的民警,以免走漏风声,采取统一行动,争取抓捕的最佳时机。
就在同一天,康某家也是正好有一个有利时机。
有人上他家去买羊,大门都开着。
买羊的走了之后,侦查员们进去发现康某自己一个人正在喂羊,专案组立即上前对康某进行了控制,过程极其顺利。
而在另一边公路旁等待刘某的赤峰市林西县公安局抓捕组也开始了行动。
因害怕抓捕时刘某驾车奔逃,并持枪反抗。
林西县公安局决定在县域内一个收费站设卡拦截刘某车辆时对其进行抓捕。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狙击手,武警战士,公安民警全都进行了完美的伪装,张网以待。
下午17时。
刘某驾驶的车辆缓缓的进入了大家的视线。
指挥部立即下令进入抓捕状态。
伪装成交警例行查车的武警战士拦停了刘某车辆,按流程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此时的刘某并没怀疑,摇下车窗,刘某将证件递了出来。
随后伪装成交警的武警战士要求其下车打开后备箱例行检查。
刘某此时犹豫了。
看出刘某的犹豫,武警战士决定先下手为强。
立即拉开了车门,同时在四面八方埋伏的公安民警们风一样冲了上去。
刘某见状伸手想向车内扶手箱掏去,可瞬间被拽下了车,刘某还想反抗,却被死死按在了地上。
至此,多伦持枪抢劫金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到案,等待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人就会大胆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人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人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人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但人间的正义终究是不会迟到的,莫要触犯法律,犯法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