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军说,当年,下海南很多人都带着工作证,目的是为了便于生存。
1992年1月。
经人介绍,陈满认识了四川老乡钟作宽,租了上坡下村109号。
那儿大家都跟钟作宽的关系很好,平时也会坐到一起喝酒聊天,大家相处都很融洽。
然而就在陈满住进来之后不久,住在二楼的两个邻居就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捕。
陈满说“洪某和陈某辉也住在上坡下村109号,被抓时有很多合同资料放在那里,他们认为是钟作宽拿的。
陈某辉被抓走后,公安说他涉嫌合同诈骗。
陈某辉的父亲就很着急,就找钟作宽。
在陈满租住的房间找合同,钟作宽不让。
钟作宽说这个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就不可能让你进去找。
两个人为此还发生争执,吵了半个小时。
发生在身边的这些事,让陈满感到不安全。
吵架事件后没多久,12月17日陈满从上坡下村109号搬走,搬到了滨海新村409号租住。
搬家后两天,由于新的住处没布置好,陈满寄宿在老乡家,也没有再回钟作宽这里住。
不回去住的原因,当时警察曾专门问过:“为什么这两晚你不回上坡下村109号住?”
陈满说因为上坡下村109号出事了,我怕有人找我所以就不敢回去住。
当年在警方首次询问陈满时,陈积极地向警方提供了这一线索。
但警方并没有朝着这个线索侦查下去,而是凭借一张工作证确认了陈满的嫌疑。
要说杀人动机,陈某辉的父亲为了找合同,可能杀人动机更强烈,陈满这样想。
那么,陈满与钟作宽之间是否真有什么深仇大恨,导致陈满杀人焚尸呢?
案卷记载:当时警方认定,陈满欠钟作宽2000多元钱。
这个杀人理由在陈满同学王富军看来并不能成立。
王富军说,案发时陈满已在海口成立了公司,生意上也打开局面,他不可能仅仅为了2000元钱就去杀人。
更何况是杀钟作宽这样一个与他们关系不错的老乡。
对于工作证为什么会在死者身上,办案的警察认为,陈满是为了掩盖罪行。
其依据的是陈满的第二次有罪供述。
当时陈满说:杀掉他后再搞个假象,让别人知道死的人是我,免得有人在找我追债。
对于这种说法早在一审、二审开庭时曹铮律师就提出过质疑:“如果把尸体烧了,这个工作证不也跟着一起烧毁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