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和离,先不说其他的,她的爹娘都要受不了。
如今就先相处着,如果以后真的确定要走到一起了,再成亲也可以。
毕竟两个人不去认真的相处,不知道彼此之间的习惯,是很难说合不合适的。
如果到时候真的不合适,彼此也能够留一面不是吗?
但是这样的想法在这些人看来实在是太过大胆,尤其是春花一个女的这么提出来。
因为女孩的名声是最重要的,两人在一起了,损失较大的往往是女孩子。
比如男方中间又喜欢其他女人了,那春花就是无名无分的了,即使是告到了官府去,也不会有人给她主持公道的。
所以李夫人第一时间就反对,对春花保证道,
“你和承文成亲之后,我把整个管家权都交给你,承文要是做了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到时候我亲自把他赶出去,再不认他这个儿子。”
“春花,你这样做风险太大了,要多为自己考虑考虑,不是我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但是世事无常,万一发生点什么,你岂不是冤的慌?”
李夫人苦口婆心的劝诫。
说罢瞪着自己儿子,大声说道,
“你以后要是敢做任何对不起春花的事情,我把你两条腿都给打断。”
“不,不会的,我保证,春花,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总之我会一辈子都保护你,我说到做到。”
“你要试我一年十年甚至一辈子都可以,当着我娘还有我姐的面,要是我违背了诺言,那我必有灾殃,不得好报。”
李承文当即举手发誓。
春花将李家人的表现都收在了眼底,她知道李家的意思,都是在为她好。
但是她也有自己的想法。
年少时候的诺言总是可以许的天地动容,让人震撼。
但是随着年龄增长,经历的事物增加,很多当初的想法也都会慢慢的改变。
所以她不想让自己被一时的冲动冲昏了头脑。
也许两三年后,这种感觉冷淡下来了,大家也就可以各自再去过好自己的生活了。
“好了,今天的事情就到这里吧,差点被你们吓死,还有没有其他事情,没有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春花面带笑容说道。
李承文听到这话赶紧开口,询问道,
“有有,我们现在在一起了,那你可不可以搬到这里来住呀?”
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每天都见面了,说说话,或者看春花做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