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自己的诉讼申请。

“审判长,我方申请如下:”

“一,驳回原告律师所有的控告申请,原告律师所提出的诈骗罪,非法转移财产罪,在我看来都是胡搅蛮缠的理由,我方与对方结婚两年,据我所知,两人的感情十分稳定,财产转移也都是对方允许的,结扎也是对方同意的,完全不构成这三项罪名的条件,所以申请驳回。”

“二,就对方认为我方以逼迫结扎为理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方当事人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而且原告方多年从事直播事业,忽略我方当事人的情感感受,我方当事人深感孤独,想要怀一个小宝宝陪伴,但男方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造成我方当事人患上严重的精神疾病,而且男方还不进行安抚,甚至以此为理由将我方告上法庭。

所以我方认为对方已经完全失去了对这段婚姻的感情,夫妻名义已经名存实亡,可以从法律层面解除婚姻关系。”

“三,我方要求分割婚姻两年内,两人共同创造的财产!

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如下:江海市区180平房产一套,银行存款1100万元,以及诺干银行零碎余额....

“四,我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来了!

林默眯了眯眼睛。

分割财产来了!

布局真是细致啊!

而且不愧是宁律师,经验就是老道啊,你一番诉讼请求下,你方倒是成了受害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