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突击手,才是战场上的灵魂,是最有趣的位置。
我虽然已经习惯了打狙击枪,但我更喜欢近距离突袭。
贴面肉搏,近距离开火,这是每一个当兵的男人的梦想!
感受着子弹在空中飞来飞去,感受着鲜血在空中飞舞,自己就像一个勇士,那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
“嘿,哈林姆,想玩狙击枪吗?”
“快点成长起来,我的阿拉伯小子!”
“等以后你成长了,老子就不用干这活了,我要像泰卡雷甘隆一样,去当个厉害的突击手,妈的!”
我嘴里大声站着,此刻索然无事,悠然自得的和哈林姆打趣。
哈林姆傻傻的看我,这个愣头愣脑的阿拉伯小子,此时也是一脸憨憨的笑着。
前方还有活着的敌人,但不多了。
我估计,这些蠢货加在一起,都不够老杰克他们分的!
此刻大家都在兴头上。
卡西西亚报仇,丽塔突击,老杰克补位。
整个战场上,只有宾铁那个混蛋最悠闲。
那是来自于一名机枪手的自信,宾铁盯死了阿克波潘!
这个该死的垃圾,他还在举着他的破枪,死死的守着部落里的图腾。
宾铁虽然没动,但他手里的枪,却给那个叫做阿克波潘的家伙,带来了莫大的压力!
“哦,Fuck!!F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