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9章

我只需要抓住一个人,用刀捅他的脖子,再把他当成肉盾,而不需要像手枪一样,还需要选择角度才能射击!

“妈的,只不过是一群保安而已!”

“霍尔曼一个月给你们开多少钱?你们至于这么玩命!”

我嘴里大声叫着。

噗——!!

刺眼刀光一闪而过,我直接抓住了一个白人突击步枪的枪管,挥刀捅穿了他的脖子。

那人在目瞪口呆,鲜血顺着他的脖子就像番茄汁一样的喷了出来。

哒哒哒!!!

哒哒哒哒!!!

枪声响了,是那个混蛋扣动了扳机。

他手里的装备,是美式的M16突击步枪。

在美国,这东西叫做“大兵枪”,因为它造价低廉,性能还不错,所以从二战时期起,就一直被美国大兵们使用着。

面前的白人慌乱中开了枪,我伸手紧紧的抓着他的步枪卡扣,拉着他强行原地转圈。

子弹从我的左腿边飞过,噼里啪啦的打向周围的人群。

我在控制这个混蛋的射击角度,让他远离地面翻滚的丽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