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强听到杨威的话,顿时不乐意了。
他其实很清楚为什么,可杨威一开始直接就说了,需要611所参与到跟巴羊合作项目的设计中来。
132厂跟611研究所并不属于上下级关系,132厂是主管航空工业的第三机械工业部部署单位;而611所则是属于三机部下属设计院的下属企业。
论级别,132厂要高于611所。
而611所,则是成立于1970年,是由从601设计所内部的歼-9团队三线南迁而成立,主要负责项目并不是歼-7改进型号的设计工作,而是负责歼-9项目的研究。
132厂从建立开始,就有着自己的设计团队,是属于集生产研发与一体的超级工厂,不仅生产能力在国内强悍,就连技术研发经验也丰富,何况,还有屠基达这样的战机设计大牛!所以,从歼-7在132厂立项开始,一直到后面的歼-7G,除了歼-7III外,十多个歼-7改进型号的战机,全部都是由132厂自己的设计团队在干。
跟611没有多大关系。
本来,生产单位跟设计单位属于合作关系,相互离不开。
可目前情况并不是如此。
两者的关系不仅不和谐,反而还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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