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用刺刀,只能增加枪身长度,那就让冲锋枪变得难以携带,说白了冲锋枪在战场上就是一个冲锋的副武器,可靠性好,射速快,重量轻,便于携带,这才是冲锋枪所需要的。真打起来,冲到近前,能扣住扳机就能形成火力压制,掩护其他战友冲锋才是关键。至于近身,突突就是呗,手枪弹还打算把人打透?想啥呢?”
“打猎也是,我们遇到的猛兽,都是皮糙肉厚,很难一枪击杀,很多动物就是被步枪击中都未必会死,而是跑过来跟你拼命。尤其是面对偷袭的猛兽,往往你根本来不及瞄准,还有就是埋伏的时候,野兽也是在动的,不代表你开枪就能打得到,你靠近,动物的灵敏度,是人类所无法比的,他们能听到我们根本听不到的声音,哪怕你觉得没有动静,它都听到了。遭遇战的可能远大于远程伏击。”
庞北一连串说了一堆,给傲蕾听得一愣一愣的。
卓雅听后也跟着好奇道:“你对武器装备好像非常了解啊!”
庞北笑道:“一个士兵,不了解自己的枪,上战场干啥去?添加气氛啊!?而且我不了解自己手中步枪的特性,面对老虎狗熊这种顶级掠食者,怎么判断自己用什么战术来打?用好了,基本上一枪毙杀不是不可能,用不好,变成猛兽的粪便也不是不可能啊!”
卓雅想了想,接着说道:“嗯,看来打猎还真的是有很大的学问!”
庞北嘿嘿一笑,他自信的说道:“这是当然,不是什么人都能拿着枪就当猎人的,这不是玩,你打猎物的时候,何尝不是猎物眼中的猎物呢?”
“这就是分生死,决胜负的擂台,我能赢,就是因为这些老伙计,我可是非常了解的!”
傲蕾点头说道:“对对对,小北哥特别爱惜自己的枪,他每次出任务,都会根据任务性质不同挑选适合武器,而且他自己的武器库里面的所有武器,都会认真的定时保养!”
庞北微微一笑,他平静说道:“枪是战士们最信任的战友,没有枪,对于战士来说,就失去了生命,所以必须要好好对待!”
刚说到这儿,突然远处的树林一群飞鸟惊起,四散奔逃。
庞北皱起眉头,看着那一个个的黑点扩散,心里也不由得一紧。
树林里还真的有东西,但具体是啥,他不清楚。
不过,庞北确实感受到了杀意。
“小北哥,那边是啥玩意?感觉不简单呢?”傲蕾也发现了,她跟着庞北一起看过去,庞北微微叹气:“不知道,但绝不简单!看来,我们这次确实遇到硬茬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