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不见,老王脸上少了书卷气,倒是多了份江湖气。往昔浓密的头发,此刻从额头部位向后,典型的发际线后退,添了一丝稳重和成熟,更多的却是庸俗和腻味。

紧身的马裤、长筒靴,上身一件剪裁精良、面料柔软的马术外套,非常合身,合身地都能看到他的肚腩,以及腰部的赘肉。

几年不见,没有英姿,只有熊姿。

只听他对着电话说,“我下周去香港,你在不在深圳?”

不知道电话里说了啥,他笑骂,“你就是阳奉阴违,哪次让我等你,不都等得我花儿都谢了。”

“行行行,你忙。我也不耽误你,我这次去香港干嘛?你肯定猜不到。”

对方一阵说完,只见老王香烟缓缓抽了一口,有种美滋滋的感觉,“滚,上市敲钟也得跟着你,我又不认识路。不跟你贫了。”

他吐了口烟,“我去香港参加李蜜的婚礼,你还记得吗?就昔柔他们那个室友,港风大波浪那个。”

“说起来,我记得你跟她有过一腿!哈哈哈!”

对方似乎骂了句啥,老王更乐了:“谁让你情债这么多!”

“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波士顿那帮人可有不少参加的。昔柔他们的室友,可不止这一个。”

对方似乎说了句:“她又没邀请我。”

“她当然不邀请你,等着被你砸场子吗?!”

“好了,本来还想着你在深圳的话,跟你见一面,既然你这么忙,就算啦。”

老王愉快地挂了电话,香烟一扔,愉快地走去马厩,默默走到傅凡那匹蒙古马前,填了把草,「寄养在这里都快一年了,也没见他来看看,哼!」

该插的刺他已经插了,拔不拔就看某人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