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27日」这天,高承勇一路溜达到了供电局职工宿舍楼;
他先在二楼看了看,发现人太多,不好下手,转即跑到四楼。
两点左右,高承勇进入了一间宿舍,熟睡中的石秋被高承勇入室的动静惊醒;
本以为是室友,没想到是个陌生男人,于是跳起来大喊“有贼”。
高承勇故技重施,捂住石秋的嘴,掐住其脖子就是几拳;
然后拿出弹簧刀,往脖子上插了两刀,石某便再也一动不动了。
但就算这样,他依然没有停手,而是继续用刀在女孩身上发泄着;
足足捅了三十多下后,他才满足的笑了。
在做下这桩惨案后,高承勇因为担心被抓以及一些现实问题,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头打工;
在包头找到了个很辛苦的活——锅炉工。
在这边虽然干活辛苦,但总能拿到很多工钱;
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晚了就去歌厅跳舞,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这样的日子或许他就满足了;
但现在的高承勇是一头尝过血腥味道的野兽,他自觉“生活中还差了一些东西”。
「1997年3月26日」,高承勇又盯上了一位独居女子;
早上八点,他推开了虚掩着的门,走了进去,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妆的李丽娟:
“你咋进来的,进来干什么?”
“门开着,我就进来了,来要点钱用。”
“我没钱。”
“我不信,我把你绑了,我自己找找。”
说罢,高承勇尝试用自带的绳子把李丽娟反绑住;
这遭到了李丽娟的剧烈反抗,甚至塞到嘴里的毛巾都掉了,并且她还朝着门外大声呼救。
慌张之际,高承勇直接用绳子将其勒死;
将李丽娟勒杀后,高承勇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于是又对尸体进行了猥亵。
逃离现场时,高承勇把作案工具扔进了附近的一个茅厕里;
因为是在外地,人生地不熟,高承勇害怕被抓住,于是第二天连夜辞职回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