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
“这菜真下饭。”
饭桌上气氛太尴尬,陆青野主动活跃气氛。孟珣抬眼给了他一个凉凉的眼神,陆青野再次无语。
他只好去看孟晚棠,眼神哀求,孟晚棠忍俊不禁,被他逗笑了。
这男人平时冷漠得要死,不说话的时候,像个活阎王。小孩儿看到他,都害怕得会哭。
就算开口讲话,那眉心也从未舒展开,其他的人更是害怕。
毕竟,狗剩那张要命的嘴,多少也是遗传自父母的。
“爸,你喜欢吃这个泡萝卜不?你要是喜欢的话,等我回去做点。”孟晚棠一开口,孟珣那张冷漠脸,瞬间宛如春天到来,一下就化开了。
“麻烦吗?”
孟珣想的不是好吃就让女儿做,而是担心女儿辛苦。就算好吃,他也舍不得让女儿这么遭罪。
“这有什么麻烦的?只需要把萝卜洗干净,放进去就行了。别的根本就不用做。”她说得很简单,事实上也真的很简单。
孟珣却还怀疑:“那就少做点。”
“也行,怕做多了,你们吃不完。”
孟晚棠吃了一牙饼就差不多饱了。
她看着翁婿二人表演。
真的是一个赛一个能吃。
幸亏,她知道家里的人都是大胃王,准备的吃的也特别多。
“今年我攒点票,做点烧肉。再多炸点丸子,萝卜丸子和胡萝卜丸子都做点。”孟晚棠喜欢吃狮子头。
可惜狮子头太废肉了。
他们家的条件就算比较好,也吃不起。
有这肉,还不如多给孩子们炒一盆菜吃呢。
亏得过几年就不用票了。
不然孩子们怕是营养跟不上。
十来岁的小孩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俗话说得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她得赚钱啊。
吃过饭,没有孟晚棠洗碗。
她觉得做了饭,身上又有汗,所以去洗了个澡。
刚回屋,就被陆青野抓着按在墙上,孟晚棠瞬间瞪大眼睛,小脸通红:“这是大白天,你就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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