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捉鹞子(第一更)

李小烽林秀英 林叟 1223 字 3个月前

就是到了九十年代末,农村人儿那也照样舍不得把一件儿刚划拉了个口子的衣服就给丢掉的。

都是缝缝补补接着穿,穿不下了再拿给亲戚家的小孩儿穿。

直到洗的掉色儿掉光了,实在是穿不出去了,才会拿去当抹布用。

最后是抹布、墩布啥的都用不上了,那这件儿衣服,才算是真正完成了它的光荣使命了。

别人不知道,但李小烽自己,上辈子确实是这么过来的。

更何况小胖身上的的半袖儿,那是用“的确良”的料子做成的。

在这个人均大棉布的年代,“的确良”那是极少数人才会穿在身上的东西,绝对属于贵重物品。

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他是小胖,那他八成是做不到这样儿的。

“放心吧好兄弟。”

“下午跟哥去乡里,鞋子衣服啥的你要多少哥给你买多少。”

“你既然一门心思的跟着哥学本事学手艺了,那哥还能缺你这仨瓜俩枣的嘛~”

李小烽走上前,拍了拍小胖的肩膀,十分熟练的就给他画了个大饼。

而后他就拿着小胖的领口布条子,带着小胖一起,朝那灰鹞子缓缓走去。

要小胖的半袖领子,那是为了蒙灰鹞子的眼。

捉鹰、隼这类的猛禽,啥都不去做准备,就这么硬上手去抓,那指定是行不通的。

不仅难抓,还要遭重。

李小烽小时候就曾经在屯子口拣过只不知道为啥飞不起来的夜猫子。

那东西,比现在他面前的这只灰鹞子个子还要小上一点儿。

那时候他啥懂不懂,直接就上手去抓了,结果反而被应激的夜猫子抓的满胳膊都是血口子,跟被人拿刀片划拉了似的,老惨了。

猛禽的爪子、喙不是一般的锋利,所以想要捉住它们,就必须一蒙眼,二握脚。

这两样,同样也是有讲究的,不能胡来。

尤其是这只灰鹞子看样子身上还带着不轻的伤,所以他俩下手的时候,还要再得小心、注意一些。

这也是为什么李小烽特意要小胖的领子的原因。

小胖身上的半袖其他部分都是浅色的,只有领子口周围带着一部分黑色。

而给灰鹞子蒙眼睛,那自然是越黑、越不透光的东西越好。

像后世专门给猛禽设计的鹰眼罩,就全部都是统一的黑色,一点儿不透光。

轻轻一扣一系就能用,相当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