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话以后。
路驰欢看见周执身上穿着的那套黑色军装好似沾了点灰尘,领口的位置还有点黑乎乎的印子,估计是先前在训练场的时候弄脏的。
见状。
他便是从衣柜里拿出了周执常穿的睡衣,然后一颗颗地解开了周执军装上很难解开的纽扣。
打算给对方换身舒适的衣服。
虽然周执很沉。
但是路驰欢好歹也锻炼了很久的身体,所以现下很顺利地搬动了周执的身体,先给他换上了睡裤,至于军装外套也扒了下来。
但是衬衫才扯到一半。
他那双好似乌玉般的杏核眼就猛地睁大了几分,鸦羽般浓密的睫毛扑簌颤动,手上的动作也跟着顿了顿,似乎是觉得难以置信般。
先前他在周执锁骨至胸口的那一小片地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么些天过去了。
路驰欢原以为那字迹估计早就被水洗掉了,然而现在他才发现周执竟是将其变成了刺青。
现下。
刺青附近的皮肤还略有几分泛红,似乎才处理没有太长时间。
路驰欢压根没有想到……
周执会用这种方法将他签下来的名字永远地留在身上,永远不会坏、也一直可以保存下来的礼物,竟然是用这种方法巧妙地实现了。
难怪自己签完名以后,周执先前还说要用特殊的方法处理一下,原来竟然是这么处理的。
盯着那刺青。
路驰欢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红了,呼吸微微有点发紧。
周执这么做——
就好似自己对他来说很重要,重要到想要把他的名字刻在心里,以后即便失忆了也不会忘记了。
一时之间。
路驰欢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因此只能如同只蘑菇般半蹲在地上,用微凉的手指胡乱搓了几下脸颊,努力让脸上的热意降下去。
等等。
周执现如今还在昏迷不醒,自己不要再因为对方刺青的这一举动而不好意思,以至于浪费时间了。
还是先给他换好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