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几年,大哥对于我的鸵鸟属性知之甚深,应该是早就琢磨出自己独有的一套对付鸵鸟的方案。
现在这个直接把我拎出鸟窝的动作,就是其中最为简单粗暴、却效果奇好的一种。
“嗯,喜欢。”我接过花,把脸埋在花朵里,深深的呼吸淡雅的自然味道,红着脸像蚊子似的哼哼。
我在被人追呃,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要不要这么没用!
事实证明,我就是这么没用。
他远离的时候,我黯然神伤。
他来了,我又不敢面对。
用我在林大上大学时学过的那句东北话来表达,就是“完犊子”。
大哥愉悦的舒展着星光闪动的眉眼,“走吧,去吃你喜欢的那家虾饺。”
大哥不顾我的挣扎,旁若无人的牵起我的手握紧,把我送上他的副驾驶,自己从另一边上车。
我全程低着头,不好意思看路人,更不好意思看他。
心里却在嘀咕,我还没答应收他呢,现在就牵手是不是有点超前了。
有时候就这是这么奇怪,往往只是一句话,就会从根本上改变事情的本质。
从这件事上,我学习到不论发生什么样重大的矛盾,都要记得沟通。
用眼睛去看,不如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把话说开。自以为是的迷之自信,最不可取。
误会大哥,自己呷干醋,说实话,还挺对不住大哥的。
心里带着愧疚,就不敢坦然的面对大哥。越是这样想,越是抬不起头。更何况大哥的眼睛里的热度,就快要把我灼伤了。
大哥一边欣赏我窘迫的样子,一边发动汽车,唇角的弧度一再的加深。
我把花平放在腿上,刚想打开窗透透气、散散脸上的热度,大哥像铁塔一样的压了过来。
松柏冷香扑面而至,毫无预兆。
我吓得连忙闭上眼睛,把自己紧紧的贴在车门上。
大脑在高速运转。
大哥不是要亲我吧,发展的是不是太快了?
我还没答应做他女朋友呢,这么早就亲是不是有点违背考虑的约定啊。
我是该把他义正严辞的推开,还是半推半就的接受,或者是在他强吻上来咬破他的嘴唇?
这三种,都是言情小说上经常出现的桥段,我这种情况,该选哪一种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