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不在意的笑笑,眼底有阴霾在升起,“该看的她应该已经看到了,也不差送你回去这一条。这次的事情,是她违反约定在先,我不过是自救。昨晚的事,她必须给我交待。”
我顺着大哥手上的力度站起来,努力的想要靠自己走出去,奈何仍是一只软脚虾,根本就走不快。
大哥想要抱我,被我拒绝了。
大厅里人来人往,全都衣冠楚楚,我这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
到了我居住的酒店,大哥还要抱着我上楼,被我拼命阻止了。
严重怀疑,抱人这种动作会上瘾。
只是青天白日的,在这种公共场合弄个公主抱,还不得让人看热闹吗。我又不是没有腿,虽说酸软点,从酒店门口到电梯那几步路,总能咬牙坚持下来。
大哥拗不过我,也舍不得强迫我,只好放下让我自己走,他在我身边伸着两手呈环抱状,准备在我脚软跌倒时及时拯救我。
只是动作有点可笑,活像护着自家小鸡崽的老母鸡。
事实证明,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走确实是能走,除了肌肉酸痛,就是姿势怪异,特别怪异。估计但凡有点经验的,都能通过我的动作知道我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好事。
经过我身边的人无一不对我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笑得我无地自容。
我这边努力的想走一条直线,走得好看一点,大哥却侧着脸努力的压抑着笑意,胸腔不住的闷声震动。
是谁把我变成这副狼狈模样的,心里没点数吗,还有脸笑?真是没良心他妈给没良心开门--没良心到家啦。
真想把他扔在原地,自己一个人健步如飞的离开,让他好好反省反省。
可惜我走不动。
走到一半,电梯门开了。
师兄从里边出来,见到我的熊样子,死咬着牙齿憋笑,把脸憋得红中带紫。
我抬起手遮住脸,在心里念叨,“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事实证明,自欺欺人始终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