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警局,傅钰在外面等,李民在审讯室里审讯。
李民几乎没怎么审问,罪犯就主动说出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叫孙有志。
从小因为父亲出轨了一个穿着红色碎花裙的女人,母亲和他离婚,他家就成了单亲家庭。
后来父亲娶了小三,那个女人很坏,总是在父亲不在家的时候虐待他。
他身上的残疾,就是那个恶毒女人把从二楼推下,身体受到了不可逆的损伤。
后来,那女人又对父亲吹耳旁风,不准他继续读高中,辍学留在家里赚钱。
但因为他身体原因,没办法干重活或者去打工,只能挨家挨户收破烂。
孙有志心里一直带着恨,直到有能力后主动出手杀了那个毁掉他一生的女人。
之后,他对穿红色碎花裙的女子就有了莫名的厌恶。
看到裙子上的碎花就会忍不住动手杀人。
“我的继母生前很爱美,所以我剥掉了她的脸皮。”
孙有志声音很平静,仿佛在说一件与他不相干的事。
“其他两个穿红裙子的女生也很漂亮。”
“为了防止她们破坏别人的家庭,所以我也剥掉了她们的脸皮!”
“李警官,我发誓,我只杀了三个人……”
审讯结束,李民拿着笔录给傅钰看。
“傅大师,你看他的口供有问题吗?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上报给他定罪了。”
看到笔录上写着杀人人数。
傅钰转头,透过审讯室门上的玻璃看着孙有志身上的凶煞气。
“他身上的凶煞气很重。”
“重到能吓退靠近他想要报仇的鬼魂,这绝不是杀三个人就能形成的!”
能让复仇厉鬼害怕的。
一是鬼差,二是修为高的玄学人士,三是犯下杀戮太多。
像杀猪匠、刽子手等身上的煞气重到让鬼不敢靠近。
否则一靠近就会重新感受到此时的恐惧,实力下降。
鬼的力量来源于本身的怨气,没有怨只有惧,自然就打不过。
而傅钰在孙有志的身上就看到了足够重的煞气,这说明,他杀的人肯定不止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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