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镰刀最终指向的是当时村里的一个养牛农户,据他所说,镰刀当时是放在牛棚里,用来给牛割草吃的。
卷宗中同样也提到了。
当晚养牛户并没有作案时间,而是在和村里几个打牌,相互之间都能提供不在场证据。
邻里也可以证实。
因为这点,警署将其排除在外了,认为是凶手拿走了镰刀作为作案工具。
而苏羽的这个场景的思维风暴,也在这里结束。
因为相关的线索在这里戛然而止了。
只不过苏羽倒是留意到了一个问题。
凶手,是如何知道养牛户的牛棚当中存在镰刀的?
他试图偷牛,然后发现了镰刀?
可这和他杀人有什么关系?
偷牛的人肯定是选择财的,既然为财,为什么要杀人?
而且偷牛这个行为,带一个偷字。
也代表了偷牛者肯定是不想被人发现的,更没有考虑过直接入室抢劫。
因此偷牛者临时起意杀人就可以排除了,毕竟偷牛者只是求财,而不是求死。
那么……是熟人作案?
这个可能性倒是存在。
苏羽的内心思索。
当然,这是他的一部分注意力在思索这个问题。
其他思维风暴同样在进行。
其中还有一个很关键的证据点,在于犯罪者在丈夫面前羞辱其妻子的举动。
单纯的来看,这确实是令人怒火滔天,不为道德难容。
可从理智上来看。
犯罪者为什么要做出这个举动?
意义何在?
单纯的追求快感,还是为了某种报复?
不然为何选择割下全部死者头颅?
如果是反社会人格,单纯为了追求快感而杀人,那为什么后续再也没有行凶?
这对于一个反社会人格来说,是不合理的。
因为他们压抑不住内心的杀意!
苏羽的内心,快速思索这个问题。
而其他问题,也同样在继续。
这种情况下,十几分钟过去了。
苏羽,终于抬头了。
“有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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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