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一把纸伞的出现为他遮住了风雨,马素素心疼地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替他擦干了脸颊。
“公子太勉强自己了。”马素素细心地发现,他紧握在膝盖上的双拳仍在微微颤抖。这双手从来只懂得写字作画,又何曾沾染过血腥。
“非如此不可。”张子初抬起脸来朝她无奈一笑,“我是不是很没用?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
“才不是!公子有胆有谋,在我心中,向来是个英雄。”
“可这次不一样。劫军粮毕竟是死罪,无论什么理由,我都是在助纣为虐。”张子初一直没敢说出自己心中的矛盾与忧虑,因为无论如何权量,这件事都势在必行。
“我知道公子是为了山下那些百姓。如今山匪横行,朝廷又无所作为,公子也是别无选择才出此下策。”马素素准确道出了他的心思,这让张子初瞬间释然了许多。
“公子可千万别把什么事儿都往自己身上揽,这绝不是你的罪过。”
“多谢,你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马素素羞涩一笑,又坐到他身旁陪着他聊了一些有趣的往事。她问起二人初识时,张子初曾在睡梦中喊过的一个奇怪的名字。若不是那名字实在太怪了,马素素几乎要怀疑那就是张子初心仪的女子。
张子初闻言一哂,说那是他曾经养过的一只细犬,名字是最好的朋友给起的。他是在斗狗的摊子上发现了它,当时它已有了身孕。
按理说,搏犬一般用的是两只公犬,万物却是一个特例。
张子初很快发现,这只细犬不但甚通人性,极为乖巧,甚至自己遇到一丁点儿威胁或欺负,它都会在第一时间挺身护他。后来张子初便干脆天天带着它去书院,它也从不会打搅学子们上课,只静静地趴在门口等着自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