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眯起眼睛,试探问:“难道说,你附身后可以读取到宿主的经历?”
“做不到哦。”
丹尼尔努力撑起僵硬脸庞的嘴角。
“我只是在催眠这方面略有建树,能让安德烈顺着我的话题往下说罢了。”
原来如此!
约翰听到这话放下心,将计划的成功率又调高几个百分点。
同时他也恍然。
“这么说,亨利的反常也是因为这样?”
“没错。”
丹尼尔直白承认。
“那天你们因为亚当惹出的骚乱集体出动时,我因为这具身体父亲的死亡去往警局一趟,见到了那位留守的胖警官……”
砰!
话音未绝便被枪响轰鸣打碎。
约翰低头漠然看向那具被撕裂喉咙,终于倒地的身体,对那双无神的瞳孔平静说。
“下次见面,我会将你真真正正宰掉!”
砰!
砰!
砰!
又是三声枪鸣!
约翰将丹尼尔当脑袋打成稀巴烂,这才后退一步,准备离开。
……
可突然!
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
一道迥异于丹尼尔的声线猛地钻入脑海。
“不用等待。”
“因为被献祭者……无有未来!”
约翰瞬间睁大眼睛,捂住脑袋。
猛然出现的剧痛让他太阳穴突突直跳。
身体一软直接半跪在地上。
“不可能!我明明……没有沾上你的血!”
眼前的视野愈发模糊。
挣扎中,他仿佛看到一个红眼睛的男孩伸出手,离他脖颈越来越近。
“答案很简单。”
陌生的声线轻轻笑着:“每隔20分钟,我都会在外面的门把手上涂抹一点点我的血液。”
约翰想起自己开门的动作,艰难抬起手掌。
果不其然——
在掌心跟靠近手腕的部位,真的存在一团还没有小拇指大,干涸得就像油漆碎片的血渍!
——完蛋了!
他目光一暗,果断拿起枪,拼命操控逐渐不属于自己的肌肉,将黑漆漆的洞口对准太阳穴。
但是!
他颤动的手指始终无法将扳机扣下!
约翰发出一声狰狞的嘶吼,目光一凝,狠狠一头撞向旁边的墙壁。
咚~!
水泥与骨头发出沉闷的回音。
约翰眼前一黑,可没有察觉到任何痛感!
仿佛整个灵魂都正在沉向死寂冰冷的海洋。
但他却并不惊慌。
甚至还有心情露出讽刺的笑容。
【等着吧,婊子养的混蛋……你还没有赢到最后呢!】
飘向英灵殿的灵魂一生,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最后的收尾。
……
当音波散去,一切都恢复平静。
摔倒在地的男人捂住脑袋站起身。
他平静地,将手中的枪重新插进腰侧枪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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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时针倒转两格。
在驶向邦德街七号——摩尔宠物店的路上,约翰蒙紧黑布条,对旁边絮絮叨叨,啰哩啰嗦重复他知道的所有事情。
直到感觉胸闷气短,他才慢慢停下。
但没过一会儿就又忍不住问:“金姆,我说的你听清楚了吗?”
“基本明白。”
金姆点头。
余光看到约翰来回摸索腰间的枪带,他面无表情问。
“既然像你所说,关键要素是血液的话,你为什么非要把眼睛蒙上?”
“哈!以防万一嘛。”
约翰耸耸肩,在冰冷的枪体上摩擦片刻,又开始摸索中控台上的电台按钮。
“反正只是一个小举措就能规避的风险,我没必要头铁地硬要证明自己才是正确……啊,找到了!”
滋~
一道轻微的电流声。
汽车内瞬间响起激昂的摇滚音乐。
约翰跟着摇头晃脑,搓动响指附和节奏,提高音量大声说。
“听着,金姆!”
“如果一切顺利,我在出门前会向你的手机发送海姆生日作为信号。”
“反而言之,要是你什么都没收到就目睹我离开,不要犹豫,在我看见其他人前立刻将我宰掉!”
他转过头,布条上露出的眉毛滑稽地左右跳动。
“我想……曾经金鹿帮最厉害的狙击手,做到这点应该不难吧?”
……
日头逐渐热烈。
金姆趴在慢慢升温的水泥平台上,屏蔽闪耀的阳光,死死盯住瞄准镜里两层楼高的陈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