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情况整理了下,众人仔细查看起来,匡大成是在外面跑的外勤警察,除去巡街及执勤这些,日常处理的事情可不少。
像小偷小摸、打架殴斗、邻里矛盾、买卖冲突等等,这些事情都在他们管辖范围内,至于大案之类的,最多打个下手,看个现场,轮不到他们去办理。
至于管的那些,基本也是以调节、制止或记录一下了然,很少真的去查处,除非碰上一些难缠的或身份地位特殊的。
对方平常工作中所处理的,便是这些事情,根据记录,划定的十日范围内,都是这些事项,并无何特殊之处。
林默细细看了几遍,根本无从着手,道:“三宝,还要再麻烦你跑一遍,再回查十天的情况,另外,这处警所,及附近几个相连警所,这二十天内所发生的恶性案件,也将相关案情收集齐全。”
朱三宝点头应下后,立马回去安排,林默自也不闲着,除处理一下队里正常事宜,也联系了人,秘密调来了更大范围内,这个时间段发生的恶性案件。
时间很快到了傍晚,因为已经走过一遭的原因,这一次朱三宝的进度很快,同林默通过其他渠道调取来的案情,前后脚到位。
林默带着众人,仔细的翻阅起来,将匡大成这二十天处理过的大小事情,与各地的恶性案件进行了比对。
最终,林默将目光锁定在了一起命案上,这是城北,和记公司附近二仙桥,当地一扒手,在离家不远处被人所杀。
根据案卷卷宗记录,此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一个小窃贼,累犯,因小偷小摸,是警局警所常客,一年至少光顾三五次。
当然了,一般关上几天,便会被人放出来,肯定是使钱了,关押也只是被抓现行,警局警所糊弄一下,打发受害人。
不过,这家伙在当地的名声臭了,但凡他出现,那是各种防范,据卷宗记述,其近段时间流窜到了城南。
林默比对了,确实在匡大成处理的案情中,发现了一起偷窃案,匡大成出事前第十三天,他们在码头,处理了一起窃案。
小偷被抓现行,不过不是警察抓,也不是受害人抓,而是被盘踞当地的扒手团伙逮住。
小偷小摸,那也是有地盘这些划分的,这家伙在城南犯案,那就是越界跑到别人地盘上了。
本来,自然是按照江湖规矩处理,但受害人,很快发现了东西的丢失,找来后,与扒窃团伙发生了冲突,最后警察介入。
一番调解后,归还了受害人失窃物品,扒窃团伙保证不报复,并对受害人赔礼道歉,而扒窃团伙带走了遇害小偷。
对于像匡大成他们这类底层警员而言,也只能这般息事宁人,扒窃团伙背后,肯定有警察的利益,而且级别肯定高于他们,他们根本无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