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列国时代的古印度(二)

亚历山大四世 季敏杰 4841 字 3个月前

每个农村通常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单位,农民们共同修建蓄水池、灌溉渠、道路以及保护全村共同利益的围墙。每村都有公用的牧场,供各户所养的牲畜食草。各户的牲畜一般并不自己放牧,而是委托一位懂得牲畜习性与病情的牧人统一牧养。

农业主要是吠舍的职业,在共和国中也有刹帝利耕种土地者。各村的内部事务由村议事会管理,村议事会选举村长,村长就是村议事会的头领。村长负责代国王征收土地税,税率在收成的1/6至1/12之间。村长还负责村内的某些司法事务,维持村内法律秩序。村内的水池、水渠、道路、会堂等公共建筑也是由村长组织村民共同修建的。村议事会决定村内大事。如果没有得到村议事会的同意,村民是不能把自己的小块土地出卖给外村人的。

列国时代是铁器在古印度开始普遍使用的时代,各行业在专门化的道路上已有相当的发展。当时的行业有:缝皮匠、铁匠、油漆匠、木匠、猎人、渔夫、屠夫、制革匠、耍蛇人、演戏人、舞蹈者、奏乐者、象牙工、纺织工、茶点工、珠宝工、金属工、陶工、理发匠、制弓箭者、编花环者等。各重要手工行业都组成了自己的行会,每个行会都有一个头人。头人通常都是能接近国王的有势力的人物,他们的职责大概是监督和检查产品的生产。

在列国时代,商业繁荣起来。商业主要在各城市的市场中进行,当时城市周围筑有城墙,只有通过城门才能出入。当时有八大着名商业城市:摩揭陀的王舍城、拔只的吠舍离城、居萨罗(乔萨罗)的舍卫城和阿逾陀城、迦尸的波罗奈城、鸯伽的赡波城、拔沙的桥赏弥城和犍陀罗的呾叉始罗(塔克西拉)城。城市之间有商路连接,陆路运货用马或牛车运载,商人往往结成商队,雇保镖护送;水路则用船运,恒河是重要的水道。

商人经常是合伙经营,少则几人合伙,多则有100乃至500人合伙。商人有时也组成商会,目的在于控制价格,谋求厚利。过去的物物交换已被淘汰,以银和铜铸成的货币成了新的交换媒介,有时还使用黄金铸成的货币。随着铸币的出现,出现了货币借贷现象。高利贷的盘剥使得许多小生产者破产,以至沦为奴隶。但是除了受人谴责的高利贷以外,还有利率比较正常的借贷,这种利率约为月利1.25%或年利15%。有些商人也利用借来的钱经商,其中的成功者不仅能够还本付息,而且能够养家活口,获得盈余。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列国时代的社会发生了明显的分化。四个种姓的人都有贫富分化现象,因而原来的种姓地位并不一定就能反映一个人的实际阶级地位。在四种姓中居于第一位的婆罗门,原是神权贵族。可是这一时期却有一些婆罗门从事农业,有的婆罗门用男奴隶耕田,用女奴隶舂米磨面;有的婆罗门迫使奴隶作艰苦的平整土地的劳动,几乎逼得奴隶投水自杀;有的婆罗门父子二人下田耕作,却使女奴隶负责送饭;有的穷婆罗门只有两头耕牛,按当时耕作方法恰好牵一具犁,若是一头牛死了,他的耕作就成了问题。

可见有的婆罗门变成了从事农业的奴隶主,有的却变成了贫困的小农,还有许多婆罗门当了医生、信差、税吏、樵夫、商人、牧人、屠夫、侍卫、猎人、木匠。当然,也有不少婆罗门以赌博、讨好他人、斗鸡斗狗、演口技、算命相面、施魔术、念咒语等等手段谋生。

以国王为首领的刹帝利,在列国时期既经过战事而获取了很多的财富,又随王权的加强而提高了社会政治地位。不过刹帝利中也有地位下降的人,刹帝利中有人从事农业,有人作商人,有人作手工业者,甚至有一个刹帝利王子曾先后作过陶工、编篮匠、花匠、厨师等在当时被认为低等的职业。

吠舍本是一般平民,可是在列国时期已有很多人经商致富,而且放债取利已成了富有的吠舍的合法职业。许多吠舍财主,他们有大量的财产和奴隶。有了钱也就有了社会地位,这时候“纯洁而忠实”的吠舍已经有权担任村镇的地方官了。当然吠舍中发了财的只是那些大商人,普通从事农业的吠舍依旧处境艰苦,其中有人失去自己小块土地,不得不从事裁缝、陶工等低等职业,与首陀罗等级的人为伍。

至于四种姓中地位最低的首陀罗,其中也有少数人发了财,还成了佛教的富有的施主,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生活十分困苦。这时候,首陀罗中的一些人沦为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在社会上受尽歧视和凌辱,生活极度艰难。从以上情况来看,简单的四个种姓已经与社会的实际分化情况不能相符合了。势力日益强大的刹帝利和吠舍上层,对于婆罗门种姓的特权地位越来越感到难以容忍了。至于吠舍下层和广大的首陀罗,他们受尽压榨和欺凌之苦,对于当时的社会秩序自然也抱着十分不满的心情,时刻希望自己的处境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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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国时代,古印度的奴隶制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国王宫廷里有奴隶,贵族家庭里有奴隶,包括富人的家里都有奴隶。不过,奴隶不仅用于家内劳动方面,也被用于农业生产上。从而应运而生出了不少“奴隶村”,这些奴隶当然是要从事生产劳动的。奴隶在社会上已经是一个可以引起人们注意的存在了。

奴隶制是一种很野蛮的人剥削人的制度,不过它与种姓制度仍然有所不同。在奴隶制度下,自由人可以由于种种原因而沦为奴隶,奴隶也可以在某种情况下被释放为自由人,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是随着他的实际社会经济地位变化的。而按照种姓制度,贫穷流浪的婆罗门仍然属于最高等级,即使变成了奴隶主或富翁的吠舍也仍须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随其实际阶级地位的变化而改变。因此,在列国时代奴隶制有所发展的情况下,种姓制度已经成为一种限制奴隶制度发展的障碍物。

在列国时代,激剧的社会分化导致了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虽然没有系统而切实的历史资料,我们仍然可以从佛教文献所记的传说中了解到当时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一些反映。

佛教文献中有许多关于人民起义的故事。例如,有一篇《佛本生经》记载说,波罗奈的一位王曾想杀死一个曾经救过他的好人,于是人民大怒,贵族、婆罗门以及各阶级的人一致喊道:“这个忘恩负义的王,连这个曾经救过他的命的好人的恩情都不认了。我们还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捉住这个暴君!”人民在盛怒之下从四面八方攻击国王,因为国王坐在他的象上,人们就用弓箭、标枪、石块、木棍以及其他一切能拿到手的武器当场把国王杀了。那个“好人”被立为国王。

又有一篇《佛本生经》记载说,有一个会魔术的青年为波罗奈的一个王幻变出宝物,可是这个国王听了他的顾问婆罗门的话,故意把宝物藏了起来,反而逼那个青年说出盗宝贼来。这个青年知道其情,先不肯说,只是说了一些故事,说明水、火、土、粮都是人们生活所需的东西,但它们也能淹死、烧死、砸死、胀死人。这其实是在暗示国王能够保护人,也能害人;也可能暗示宝物可以有利于人,也可以有害于人。当国王坚持逼他说的时候,这个青年就在城乡居民都在场的大会上揭露了国王和那个婆罗门。人们对国王的这种贼喊捉贼的行为十分愤怒,心想为了不让他以后再干这种贼把戏,必须杀掉这个国王。于是他们揭竿而起,当场痛打国王和那个祭司,直到把他们打死才住手。随后,人们立那个青年为王。

还有一篇《佛本生经》记载说,波罗奈的一个王重用一个婆罗门,让他主管司法。可是这个婆罗门贪污枉法,在审案中把财产判给不当占有的人,而剥夺了原主的产权。有人告到王子处,王子纠正了错误的判决,国王和人民都知道了。这个婆罗门对王子怀恨在心,竟蛊惑国王说,如果他能以王后及众王子、公主为牺牲祭神,他就可以升天。国王心想升天,就捉了王后及众王子、公主,又捉了四个大商人,引起群情愤怒。最后群众起来杀了那个婆罗门,免了国王一死。但废黜了他,把他赶出了城,使他成为一个被逐出种姓的贱民。人们立了那个判案公正的王子为王。

从社会经济状况来看,在列国时代,人口之大多数仍在农村,他们从事农业和蓄养牲畜。农民以一夫一妇带有孩子的个体家庭为单位,通常每户占有小块土地。农民除了种植水稻和其他谷物,还种甘蔗、水果、蔬菜、花卉等。